文化局與警察總局就自然災害及危機應變工作進行交流
【本報訊】為持續強化公共部門防災減災意識,維護公眾、工作人員及文化設施的安全,文化局早前舉行2023年自然災害及危機應變工作會議,並邀請到警察總局代表講解最新民防資訊,雙方就加强公共部門防災避險及危機應對工作進行交流。文化局局長梁惠敏、警察總局局長助理王健、文化局副局長張麗珊及鄭繼明、警察總局副一等消防區長黃志強,以及文化局各部門主管與相關場所館管理負責人出席會議。
會上,警察總局代表副一等消防區長黃志強就特區政府之《民防法律制度》、“颱風期間風暴潮低窪地區疏散撤離計劃”及“《防災減災十年規劃》相關的行動方案”等作詳細講解,亦回顧了民防演習當中的危機應變工作要點。文化局代表於會上分享現時局內針對自然災害及危機的防範工作情況,包括已訂定並持續優化《文化局文化設施及場館颱風及惡劣天氣通用工作指引》,並就轄下多個對外開放的文化設施及場所包括公共圖書館、澳門文化中心、澳門演藝學院等場地,進一步制定針對性的應變方案,此外,文化局在5月期間已完成設施的風雨季排查,並通過召開工作會議促進局內防災應對工作的交流,優化執行機制;交流環節上,警察總局局長助理王健進一步明晰了第11/2020號法律《民防法律制度》的相關內容,民防活動是公共行政當局、私人實體及公眾共同推動各實現民防活動的目的,而在民防活動領域中亦應留意對關鍵基礎設施等重要設施制定相應的保護計劃,提升人員的防災及面對突發事件意識和應急能力,加強對公眾生命的保障以及對公共文化設施等的保護。
文化局已建立自然災害及危機應變工作機制,當中包括建立“危機緊急應變小組”,制定文化設施的通用與針對性的工作指引,風雨季前統一進行設施排查、維修及準備工作,並安排應急演練及設備測試,提升前線人員熟習防災物資(如擋風板、防水閘)的使用等,此外,文化局在有需要時亦會為處於低窪地區之廟宇及教堂建築,提供設置排水泵、堆砌擋水堤、清理渠道以及協助將重要物品遷至安全位置等的支援,共同做好文物建築的災害預防及應對工作。
文化局每年恆常舉行自然災害及危機應變工作會議,加強部門防災意識和處理突發事件的應變能力,以確保市民生命和公共財產安全。
文化局於風雨季前進行設施排查、維修及準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