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澳區全國人大代表崔世平、劉藝良、蕭志偉、何敬麟四位澳區全國人大代表向十四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提交的《關於支持優化橫琴合作區多功能自由貿易賬戶政策助力澳琴跨境資金便利流動的建議》中指出:建設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是習近平主席親自謀劃、親自部署、親自推動的重大決策。在2024年12月視察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考察橫琴合作區時,習主席強調了深化澳琴合作、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的重要性,提出要不斷加強基礎設施“硬聯通”、規則機制“軟聯通”、琴澳居民“心聯通”,要讓各類要素跨境流動高效便捷,把澳琴一體化提升到更高水平。作為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的核心載體,跨境資金流動的高效便捷是澳琴產業融合、要素集聚的關鍵支撐。自2024年5月多功能自由貿易賬戶(以下EF賬戶)在橫琴合作區落地以來,有效搭建了跨境資金流動的“金融通途”,截至2025年12月末,11家試點銀行共開立EF賬戶693個,辦理資金劃轉超4,400億元,為澳琴跨境金融互聯互通奠定了堅實基礎。
二、存在的問題
當前EF賬戶政策在金融同業聯動、規則解讀細化、利率定價機制及額度管理等方面仍存在優化空間,難以完全匹配澳琴跨境產業合作、投融資便利化等高頻需求。
一是EF賬戶管理辦法明確提出,境外金融機構或其他具備分賬核算條件的境內金融機構可開立同業EFU賬戶,銀行分支機搆可在獲得總行授權並具備必要的國際業務經營能力的前提下,通過EFU賬戶開展對外拆借和平盤。但目前橫琴合作區金融同業EFU賬戶業務暫未落地。
二是橫琴合作區內企業在使用EFE賬戶辦理證券投資以外的資本項目項下業務時,仍需遵循相關業務原有規定,但部分業務規定與EF賬戶管理辦法存在相矛盾的地方,而內地金融管理部門尚未作出更為細化的政策解讀,導致業務辦理存在困難。例如,根據EF賬戶管理辦法,橫琴合作區內機構註冊滿半年即可申請開立EFE賬戶,但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進一步明確境內企業人民幣境外放款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銀髮〔2016〕306號)規定,放款企業應註冊成立1年以上,導致註冊滿半年未滿一年的企業無法通過EFE賬戶辦理境外放款業務。
三是目前橫琴合作區EF賬戶針對外幣存款實行與人民幣相同的利率定價機制,難以在境外市場形成競爭優勢,不利於試點銀行業務拓展。
四是橫琴合作區的澳資企業多為初創型企業,淨資產規模較小,使用EFE賬戶“跨二線”同名滲透時,政策允許的資金劃轉額度(一倍淨資產)與實際需求間存在較大差距。
三、有關建議
一是建議支持在橫琴合作區儘快落地金融同業EFU賬戶業務。建議中國人民銀行會同國家外匯管理局,出台金融同業EFU賬戶操作規程及指引,指導橫琴合作區試點銀行依託EFU賬戶工具開展與澳門等境外金融同業的業務合作,為促進澳琴金融市場和金融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提供有力支持。
二是建議細化EF賬戶業務規定。建議中國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對《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多功能自由貿易賬戶業務管理辦法》有關規定進行細化,特別是對第十六條“無需到外匯管理部門開展前置業務登記、備案或開立專戶”中“前置業務登記”及“備案”的具體內容進行進一步細化,解決已有業務規定與EF賬戶業務規定相矛盾的問題,滿足企業實際訴求。
三是建議允許EF賬戶存款利率自主定價。建議允許EF賬戶外幣存款利率可參考國際慣例實行市場化定價,不納入自律管理範圍,提升EF賬戶在境外市場的競爭力及吸引力,帶動業務發展。
四是建議提高EFE賬戶同名滲透額度。建議中國人民銀行通過對宏觀審慎調節參數或流入流出杠杆率的調整,提高EF賬戶“跨二線”與同名賬戶間資金劃轉的額度,滿足初創企業及業務規模較小的企業境內外調度資金的需求。
五是建議進一步提升EF賬戶跨境資金劃轉便利度。建議借鑒上海升級版自由貿易賬戶(FT賬戶)經驗做法,採取“優中選優”模式,由多部門聯合設立企業“白名單”,允許名單內企業“跨一線”資金劃轉完全無因、無感,切實釋放政策便利性。允許境外機構EFN賬戶“跨二線”資金劃轉時使用外幣,並按照跨境管理。
四、風險防範
一是由試點銀行建立完善客戶風險分級機制,建立內部制度,為不同等級的客戶提供差異化服務方式,針對業務辦理過程中發生異常、違規行為的,及時調整客戶風險分級。
二是由試點銀行建立針對境外投資的核查機制,定期通過事中事後抽查等方式,核查企業是否按規定履行境外投資項目核准備案手續。
三是由試點銀行建立跟蹤監測機制,持續開展業務監測,關注開戶企業資金結算模式的合理性,從交易對手、結算方式、業務類型等方面開展監測評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