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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敬麟建議粵澳協同打造"中葡貿易港"構建面向葡語國家高水平開放新平台

2026年3月9日    即時資訊


【本報訊】澳區全國人大代表何敬麟向十四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提交的《關於粵澳協同打造"中葡貿易港"構建面向葡語國家高水平開放新平臺的建議》中指出:當前,國際經貿格局深刻重塑,全球產業鏈供應鏈加速重構。葡語國家分佈亞、非、歐、拉美等地區,是"全球南方"重要力量和共建"一帶一路"的關鍵節點。深化中葡經貿合作,對於提升國際貿易韌性、拓展戰略資源渠道、增強全球資源配置能力具有重要意義。

澳門是國家明確定位的"中葡商貿合作服務平台",實行自由港制度,具有高度開放的制度優勢,但受限於約33平方公里的物理空間,自由港功能在實體化、規模化轉化方面存在明顯制約。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是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的重要載體,廣州南沙具備國際樞紐港、產業腹地和制度創新等綜合優勢。建議聯合琴澳構建"澳門交易—橫琴支撐—南沙交割"的一體化貿易閉環,打造"中葡貿易港",形成南沙—橫琴"雙翼驅動"發展格局,推動自由港功能在更大空間範圍內實現制度協同與產業聯動。

一、  現實基礎

(一)中葡經貿合作基礎堅實

2003年中葡論壇成立以來,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往來持續增長,2025年雙邊貿易總額達2257.89億美元。葡語國家是我國大豆、鐵礦石、原油等大宗商品重要來源地,2025年巴西對華出口大豆占我國大豆進口總量的76.4%;我國機電產品、新能源汽車等對葡語國家出口亦逐年提升,2025年出口額達849.99億美元。

(二)澳門平台功能持續強化

依託中葡論壇,澳門"超級連絡人"作用日益實體化。2025年葡語國家對澳門貨物出口額達14.7億澳門元,創歷史新高。中葡合作發展基金、中葡科技交流合作中心等平台持續運作。但澳門高端製造、大宗貿易、物流加工等產業難以規模化佈局,亟需在更大空間釋放功能外溢效應。

(三)橫琴與南沙​​具備協同承載條件

橫琴截至2025年註冊澳資企業7681戶,前三季度"四新"產業增加值達259.64億元,占GDP比重66.1%,在科技研發、現代金融等領域為"中葡貿易港"提供專業服務支撐。但橫琴受生態約束和港口條件限制,在大宗貿易和跨境物流方面承載能力有限。南沙2025年集裝箱吞吐量達2261.7萬標準箱,開闢外貿航線178條,覆蓋全球300多個港口,通達葡語國家主要港口,背靠廣州完整製造業體系,具備承接大宗商品集散、保稅加工、冷鏈物流和跨境結算的綜合能力。橫琴緩解澳門"空間不足"問題,南沙補齊"產業承載不足"短板,可推動澳門產業結構由服務主導向"服務+實體貿易+高端製造"協同發展。

南沙作為華南重要國際航運樞紐,2025年集裝箱吞吐量達到2261.7萬標準箱。全年累計開闢213條集裝箱航線,其中外貿航線178條,基本覆蓋全球10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300多個港口,其中經南沙通達巴西桑托斯、安哥拉羅安達等葡語國家主要港口的航線佈局不斷完善。同時背靠廣州完整製造業體系和龐大消費市場,具備承接葡語國家大宗商品集散、食品加工、保稅中轉、冷鏈物流及跨境結算的綜合承載能力,是"中葡貿易港"理想的物理空間和產業腹地。當前南沙更高水平開發開放相關規劃正加強與港澳施政報告和澳門"三五"規劃的銜接,支持在制度型開放領域先行先試,為建設"中葡貿易港"提供了現實政策基礎。

二、  打造“中葡貿易港”的總體思路

建議在國家層面支持粵澳協同建設"中葡貿易港",以制度型開放為引領,以貿易便利化為抓手,以大宗商品和食品供應鏈為突破口,構建集貿易集散、保稅加工、跨境結算、科技合作與服務貿易於一體的綜合開放平台。定位為:面向葡語國家的高水平開放合作平台;服務國家資源安全與產業鏈穩定的重要節點;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的功能延伸區;對接CPTPPDEPA等高標準經貿規則的先行示範載體。運作模式上,以澳門為交易前台,橫琴為政策支撐後台,南沙為港口交割與產業承載載體,三地分工協同、形成閉環。

因此提出以下建議:

建議一:強化平台協同,推動中葡合作功能一體化延展

推動中國—葡語國家科技交流合作中心形成"澳門—橫琴—南沙"協同運作機制。支持在南沙佈局葡語國家產品常態化展示交易平台,吸引巴西、安哥拉、葡萄牙等國設立商務代表處或商協會分支機搆。推動中葡經貿交流活動在三地形成聯動機制,實現資源共享、功能互補。

建議二:深化制度創新,構建跨境貿易便利化新機制

推動南沙與澳門在"單一窗口"、通關數據共享、電子認證等方面加強合作,探索"一次申報、規則銜接"的通關模式。建設數字化管理平台,實現貨物出入區、倉儲、通關等環節數據實時共享。在南沙綜合保稅區探索"一線放開、二線管住、區內自由"的分線管理模式,研究與CEPA原產地規則相銜接的制度創新安排,探索將橫琴深合區"加工增值30%免征關稅"政策向南沙等效銜接。在現行稅制框架下,探索適應中葡貿易特點的財稅支持政策,支持設立"倉儲+加工+研發"一體化綜合保稅倉,延長保稅貨物存儲期限,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實行免擔保政策。同步探索與澳門營商規則、專業資質的等效銜接,建立封閉運行、風險隔離、動態評估機制,確保制度協同在安全可控前提下穩妥推進。

建議三:構建供應鏈樞紐,提升大宗商品資源配置能力

支持在南沙建設"粵澳葡語國家優質食品供應鏈和生產中心",發展國際貿易、保稅加工、冷鏈倉儲、分撥配送等功能,聚焦車厘子、牛肉、咖啡等重點品類,打造輻射全國的葡語國家食品集散高地。探索在南沙佈局面向葡語國家的前置倉、分撥中心和跨境監管倉,打造集倉儲、展示、交易、結算於一體的物流集散樞紐。研究開通南沙港—澳門機場"水上貨運快線",推動海空聯運"一次申報、一次查驗、一次放行"。中長期拓展至大豆、原油、木材等大宗商品領域,提升南沙在大灣區對接葡語國家資源要素配置中的樞紐功能。

建議四:推動金融創新,建設跨境金融協同樞紐

探索澳門產業發展引導基金和存量社會資本服務南沙實體貿易與供應鏈體系。重點發展面向葡語國家大宗貿易的跨境金融服務,試點離岸信貸、自貿離岸債、跨境人民幣結算及數字人民幣應用,服務南沙港區大宗商品交易,提升RCEP框架下貿易金融國際化能力。依託南沙氣候投融資中心,聯合葡語國家探索綠色金融產品創新,推動形成可複製推廣的氣候投融資合作模式。

建議五:拓展服務貿易空間,打造科技合作與人才支撐體系

依託中國企業"走出去"綜合服務基地,推動大灣區農業技術、新能源技術向葡語國家轉移,引導高附加值加工、智能製造項目在南沙佈局,形成服務全球市場、聯動內地產業的協同發展模式。鼓勵區內涉外經貿單位引進澳門高校葡語專業人才來沙實習就業,給予政策支持,逐步形成服務"中葡貿易港"的專業人才"蓄水池"

建議七:加強頂層設計,建立國家層面統籌協調機制

建議由國務院牽頭,在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框架下統籌推進"中葡貿易港"建設,制定專項工作方案。建立由廣東省政府與澳門特區政府共同參與的省級協調機制,協同廣州市、珠海市政府及商務、海關、財政、稅務等部門推進各項任務落地,為我國更高水平對外開放和參與國際經貿規則構建提供有力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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