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議員梁鴻細書面質詢當局,認為隨着資訊技術的發展,數字經濟已成為當代經濟發展的主要力量。目前,世界重要國家均高度重視發展數字經濟戰略規劃,並探討立法監管方針,如國務院出台的《“十四五”數字經濟發展規劃》,英國的《數字經濟法》、《英國數字戰略》等,以促進數字經濟的健康穩定發展。他希望當局考慮借鑑廣州政府,實行有效監管及保障本澳數據化發展的安全環境,以防範數字經濟發展帶來的風險和挑戰。以及為數字經濟的蓬勃發展奠定堅實的政策基礎。數字經濟能夠通過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能等數字技術為產業發展賦能,助力本澳“1+4”經濟適度多元策略實施。
他指出,廣州於2024年6月1日實施《廣州市數字經濟促進條例》,是國內首部城市數字經濟地方性法規。請問當局會否考慮借鑑廣州政府,實行有效監管及保障本澳數據化發展的安全環境,以防範數字經濟發展帶來的風險和挑戰?
他認為,雖則通過立法積累相關經驗是非常必要,但亦要避免數字經濟立法“亦步亦趨”。請問當局會否有解決措施或與大灣區各地政府融合協調,建立一套既適合本澳經濟多元發展的數據法法規,亦能配合大灣區數字互聯互通的機制?
在輕軌石排灣線及橫琴線即將開通,有論者呼籲推動輕軌多元支付功能方面,他請問當局對相關工作的研究及推進情況如何?此外,“雙幣種收單”及澳門政務自助服務早前亦成功落地“澳門新街坊”,是本澳實行跨地數據互通的大躍進。本澳作為粵港澳大灣區的門戶城市,需加快推進“數字灣區”的建設。請問當局,現時琴澳兩地甚至與粵港澳大灣區數據互聯互通的發展進度如何?以及會否深化數據監管的措施及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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