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會展兩地”又成為本澳會展業界的一個熱門話題。先是有由澳門招商投資促進局、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經濟發展局於本月24日在四川省成都市合辦“2024年澳琴會展推介會”,逾130位來自澳門、橫琴及成都三地的政府單位、會展行業協會及會展組織者出席。會上澳門招商投資促進局及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經濟發展局文旅會展商貿處的代表向與會者們推介了澳琴兩地會展政策優勢,展示了澳琴兩地會展業蓬勃商機及新動能。據稱“2024年澳琴會展推介會”自今年7月起已先後在深圳、佛山、廣州、西安舉辦,連同成都站活動,已有逾630位會展、旅遊等行業代表參與。主辦方希望藉此展現澳琴會展合作的新模式與新亮點,逐步擴大“澳琴‧會展”的品牌影響力,並助力企業把握澳琴產業聯動下形成的“澳門平台+國際資源+橫琴空間+成果共享”發展機遇,實現“1+1>2”的效果。另外在今年11月5至10日“第七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在上海舉辦期間,“2024年澳琴會展推介會”也會在上海舉辦。
之後就有由南光(集團)有限公司聯合商務部外貿發展局、廣東省商務廳作為主辦單位,澳門招商投資促進局、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經濟發展局、澳門旅遊局、澳門經濟及科技發展局作為支持單位,南方財經全媒體集團作為特邀聯合主辦單位,中國國際商會作為協辦單位的“第三屆中國(澳門)國際高品質消費博覽會暨橫琴世界灣區論壇”,分別於本月25至26日在橫琴粵澳中醫藥產業園舉辦“論壇”及本月27至29日在澳門威尼斯人金光會展中心舉辦“博覽會”,以這種“一會展兩地”的方式舉行。
對“一會展兩地”,本澳業界原本就存在著兩種不同的觀點:一種觀點認為,一項比較成熟的會展活動,如果先後或同時在“兩地”都舉行,既可以節省一些策劃、組織方面的費用從而降低總舉辦成本,又可以使“兩地”都能得到相應會展活動所帶來的效益;所以“一會展兩地”有可能會得到經濟學裡的“規模報酬”,或許能實現“以相對較小的付出得到相對較大的收益”。另一種觀點則認為:會展業也是一個具有比較鮮明地域特色的產業,必須與舉辦地的特色產品、主要產業、自然資源、發展方向、歷史淵源等相協調,而不是“隨便什麼會展活動都可以舉辦並能取得理想效益”的;當然最為重要的,“一會展兩地”反映的是“複製”、“照搬”的意識,而不是“獨特”、“創新”的理念,因此“一會展兩地”總體來看能否給會展業發展帶來正面影響。
這兩種觀點在目前可能都還只是“理論分析”,尚未經過比較充分的“實踐檢驗”,因此在目前可能還不宜對“一會展兩地”直接就給出“好”或“不好”的確切結論。尤其對於澳琴這兩個比較特殊地區的“一會展兩地”,在2021年9月17日舉行的“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執行委員會各工作機構揭牌儀式”上,獲兼職“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管理委員會秘書長”“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執行委員會主任”的澳門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就曾指出:澳門會展場地超過20萬平方米,本澳會展業過去只能在32平方公里土地上舉辦,如果能結合橫琴和珠海,用好深合區的優惠政策,可以“一會兩地”或“一展兩地”,把市場做大以及分配好,對未來會展業發展有很好的推進作用。因此對澳琴兩地的“一會展兩地”,可能更不宜現在就直接斷言“好”或“不好”。
不過,需要確定的一點,就是決定某“會展活動”舉辦是否成功的最主要的因素,應該是該會展活動的內容,而不是會展活動具體是在哪裡舉辦。無論是對於會議的參與者還是展覽的參展商或專業觀眾,他們對相應會議或展覽的評價,首要因素應該是該會展活動的內容能夠給他們自己帶來多少收穫,而不是該會展活動具體是在哪裡舉辦的。因此即使目前澳琴會展業界重視“一會展兩地”,也不能“喧賓奪主”,不能忽視對會展活動內容的策劃和組織。只有會展內容能夠讓相關參與者有一定的獲得感,他們才會在今後來參與類似的會展活動。而如果沒有這種“獲得感”,即使是“一會展兩地”,他們可能也會是“意興闌珊”。
在全球範圍來看,“一會展兩地”應該都還是一個“新生事物”,尚沒有多少實踐案例,更缺乏理論總結。本澳會展業界也應該抱著探索的態度,來分析和總結“一會展兩地”的特點和運作規律,以求能利用好“一會展兩地”來促進澳門會展業發展。至少不能認為,只要“一會展兩地”了,澳門會展業就能獲得好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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