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今(17)晨與政府開設技術部門會議,下午繼續討論政府日前所提交的《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新文本。委員會主席陳澤武表示,新文本第五十條現有承批公司的處理程序部分,政府聽取委員會建議,現有承批公司現時經營多種業務,如果屆時未能投得新賭牌,不需要一定解散公司,或可繼續經營其他業務。
陳澤武表示,各承批公司可經營的博彩桌及博彩機的總數量要通過行政長官的批示。陳澤武強調解釋,是整個澳門六家承批公司一個總數。而經濟財政司將會視乎承批公司的規模、經營狀況、整體投資澳門整體經濟情況等判給各承批公司。
新文本第二十三條為中介業務,當中建議有3項原則。一是准照不能移轉;二是中介只可為一家承批公司做中介業務;三是中介不能以任何方式或協議分享娛樂場的收入,或承包娛樂場的專用區域,陳澤武直言,“即係無貴賓廳啦”。至於35%的特別博彩稅方面,新文本建議按月方式繳納。
新文本第四十五條撤銷及消滅承批合同方面,6款原因將分別以有償或無償等方式予承批公司。第一項,因危害國家、特區政府安全而解除將無償;第二項,政府與承批公司協議解除,陳澤武指,若承批公司主動提出將無償,但如果由政府提出,則有償;第三項,贖回將有償;第四項,因承批公司不履行義務而解除,將無償;第五項,因公共利益而解除,將有償;第六項,因承批公司不具備適當資格,將無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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