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2023年度車輛使用牌照稅(俗稱“行車稅”)由2023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間徵收,車輛使用牌照稅的標誌(俗稱“行車稅圈”)自2022年起已正式取消,車主無需領取及張貼稅圈,同時市民仍可取得有關車輛的繳納稅款憑據、查詢繳納狀態及年度定期檢驗的日期(俗稱 “驗車期”)。
為進一步落實推動電子政務及善用公帑,由2023年1月1日起,本澳銀行及郵電局將不代徵收行車稅,市民仍可透過網上、自助服務機或親臨交通事務局、市政署或財政局轄下指定地點繳納稅款。為便利市民使用網上方式繳稅,網上將新增批量繳稅功能,市民每次可同時為10台車輛繳納行車稅,亦可透過“查詢車輛資料”網頁查閱車輛未能網上繳納行車稅的原因,處理問題後市民便可繼續透過網上繳納稅款。可繳納稅款的自助服務機設置地點由過往21個將增至48個。
如成功繳納,車主或指定聯絡人可於“查詢車輛資料”網頁查閱該年度行車稅的繳納狀況,已綁定車輛的車主亦可於“一戶通”查閱;已登記“接收短訊通知綜合登記服務”者,繳納後可接收成功繳納短訊通知;如繳納時選用車身編號作認證方式,在交易中輸入的本地手機號碼會接收成功繳納的短訊;網上繳納會提供電子收據,而紙本收據僅限於親臨繳納才可取得(詳情可查閱附表)。
此外,驗車期會在成功繳納的短訊通知、電子收據及紙本收據註明,在交通事務局網站、“交通資訊站”App、官方微信服務號“macaudsat”和訂閱號“macau-dsat”中使用“查詢車輛檢驗日期”或“查詢車輛資料”網頁,以及在“一戶通”均可查閱驗車期。
交通事務局提醒車主依時繳納行車稅,並須於繳稅前先繳清交通違例罰款,以免因逾期繳納而衍生額外的罰款;局方會利用電子技術,於公共道路上透過車牌識別與後台數據核實車輛繳稅情況,繼而向欠稅車主啟動處罰程序。如車主計劃取消車輛註冊,則須辦理有關手續並妥善處理車輛,以免車輛停泊在公共地方而被檢控。
附表︰2023年度車輛使用牌照稅繳納及獲取繳稅憑據之方式
繳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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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稅憑據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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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本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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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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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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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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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戶通”App/網頁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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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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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交通事務局電子繳費網頁https://epay.dsat.gov.mo
3) “交通資訊站”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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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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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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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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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助服務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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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服務地點請瀏覽身份證明局網頁內“其他部門自助服務”﹕https://www.dsi.gov.mo/kiosk_other_c.jsp?id=11
l 可使用“政付通”或“澳門錢包(MPay)”手機電子支付服務,MPay的交易金額上限為澳門元壹仟圓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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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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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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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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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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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辦公時間內攜同車輛登記摺正本或副本前往以下地點︰
1) 交通事務局
Ø 馬交石服務專區(須預先預約)
Ø 路氹城汽車檢驗中心
Ø 澳門摩托車檢驗中心
2) 市政署
Ø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Ø 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Ø 中區市民服務中心
Ø 中區市民服務中心-下環分站
Ø 北區市民服務中心-台山分站
Ø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石排灣分站
3) 財政局
Ø 財政局大樓收納處
Ø 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收納處
Ø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收納處
Ø 龍成大廈收納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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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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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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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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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訊通知適用範圍
(1)已登記“接收短訊通知綜合登記服務”
(2)繳納時選用車身編號作認證,在交易中輸入本地手機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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