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16日出版的《澳門會展經濟報》上曾刊登評論“僅有‘人氣’是不夠的”,該評論認為“現在本澳的主要景點如‘澳門歷史城區’、黑沙灘、路環山上的媽祖塑像等都不收費,其他景點如‘葡韻龍環’、‘葡萄酒博物館’、‘大賽車博物館’等也是收費甚低,‘發財巴’等交通工具也是免費的,這樣如果來澳旅客自帶乾糧進入澳門,以‘發財巴’輔之以適當步行的方式來‘參觀’澳門,當天進當天出不在澳門住宿,其個人幾乎可以在澳門不用花錢,對澳門經濟就不會有什麼貢獻。如果這樣的來澳遊客數量較多,顯然這樣的來澳遊客的‘人氣’對澳門的發展幾乎沒有作用”。
本月19日統計暨普查局公佈的《2015年1季度旅客消費調查》在一定程度上證實了該評論的觀點。該調查顯示今年第一季度來澳旅客在澳總消費(不包括博彩)為133.6億澳門元,較去年第一季度的159.5億元減少了16.2%。而今年一季度來澳旅客總數為7412221,僅比去年第一季度的7690166減少了3.6%。來澳旅客總數下降幅度較小,來澳旅客在澳總消費下降幅度較大,這顯示目前的澳門,確實有“旺丁不旺財”之憂。
如何才能讓來澳旅客能對澳門經濟發展做出更多貢獻?“僅有‘人氣’是不夠的”一文中所提的建議是:“一方面還是應該大力發展會展業,因為會展業所吸引來的客商已被公認為是消費水準較高的‘遊客’他們往往會在會展舉辦地進行高於其他遊客的消費,從而會對當地的經濟發展產生更為明顯的正面影響;另一方面本澳的製造、零售、餐飲、酒店等行業裡的企業也應該真正分析來澳遊客需求,根據遊客需求來開發出更具吸引力的商品或服務,以吸引遊客擴大在澳消費,努力將原本可能是來澳的‘低品質遊客’轉化為‘高品質遊客’”。
現在來看可能“僅有‘人氣’是不夠的”一文所提的這些建議仍有偏頗之處。首先會展業所引來的遊客雖然是“高品質遊客”,但這些遊客相對於其他遊客而言畢竟更為“見多識廣”,也只能有更具吸引力的商品才能誘使他們擴大消費;其次這些“高品質遊客”畢竟還只是來澳遊客中的一小部分,即使他們擴大在澳消費,對促進澳門經濟發展的作用還不會很明顯。所以澳門還需要爭取使大多數來澳旅客都能夠擴大在澳消費,這樣才能讓來澳遊客能對澳門經濟發展做出更多貢獻。
統計暨普查局的《2015年1季度旅客消費調查》公佈後,有立法議員認為本澳整體吸引力不足,政府應進行深刻反思,牽頭建設新的旅遊項目;也有立法議員認為本澳消費水準奇高,物價高企使旅客消費意慾下降,建議業界應調整商品價格,適當促銷,以吸引遊客擴大在澳消費。這些建議雖說不無道理,但似乎也未抓住要害,例如如果本澳的“新旅遊項目”仍是像“澳門歷史城區”那樣的免費旅遊景點,即使吸引來了眾多遊客可能依然會是“旺丁不旺財”;而本澳經營成本高,商品降價空間甚小,進一步“降價促銷”難度很大,商家總不能為吸引遊客擴大在澳消費而長期虧損經營吧?
目前特區政府為本澳制定的未來發展目標是“世界旅遊休閒中心”。而現在的這種“來澳遊客在澳人均消費”明顯下降的態勢,應該能夠提醒特區政府和澳門社會,需要認真考慮和分析“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具體內容是什麼?澳門怎樣依靠“世界旅遊休閒中心”來獲取經濟利益?如果“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只是吸引來了眾多的來澳遊客,但他們的在澳平均消費不高,那樣的來澳遊客不僅會給澳門的環境、交通等帶來壓力,降低澳門居民的生活質素,而且對澳門的經濟發展也不會有真正的作用。澳門的“世界旅遊休閒中心”是要爭取來更多的來澳遊客,還是要擴大來澳遊客的在澳消費?或是兩者皆有?澳門通過何種方式或產業才能夠讓來澳遊客擴大在澳消費?這些都是目前特區政府乃至澳門各界需要考慮的問題。如果不考慮清楚這些問題,只是空談“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建設,那麼可能就會像某立法議員所說的那樣:“政府要有策略、有計劃,否則得個講,坊間意見提得多,咁多年乜都冇做過一樣!”
‧秋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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