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微信公眾號發佈了《粵港澳大灣區國際一流營商環境建設三年行動計劃》。
《行動計劃》指出,要經過三年努力,粵港澳大灣區與國際通行規則相銜接的營商環境制度體系基本建立,共商共建共享體制機制運作更加順暢,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達到世界一流水平,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充分釋放,市場互聯互通水平顯著提升,在全球範圍集聚和配置各類資源要素的能力明顯增強,營商環境國際競爭力居全球前列。
《行動計劃》提出,優化市場准入環境。制定出臺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放寬市場准入特別措施,支持廣州南沙開展放寬市場准入試點,深入推進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放寬市場准入特別措施落地實施。對大灣區內地九市開展市場准入效能評估,暢通經營主體對市場准入隱性壁壘的意見反饋渠道,健全意見處理回應機制。研究進一步取消或放寬對港澳投資者的資質要求、持股比例、行業准入等限制,將有關開放措施納入內地與香港、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框架下實施。清理對企業跨區域經營、遷移等設置的不合理條件,促進要素資源暢通流動。
降低企業生產經營成本。持續規範水電氣暖等行業收費,進一步清理規範行業協會商會、中介機構等收費。開展涉企違規收費專項整治行動,建立協同治理和聯合懲戒機制。健全政府守信踐諾機制,加大拖欠企業賬款清理力度。拓寬企業融資渠道,推動金融機構降低實際貸款利率、減少不合理收費。持續推進物流提質增效,降低實體經濟物流成本。
規範行政許可運行。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逐項明確許可條件、審批程序、審批時限、收費標準等內容,並向社會公佈。除涉及公共安全、生態保護、人身健康等領域事項外,全面實行基於企業信用的行政許可告知承諾改革。
加快建設服務型政府。實行惠企政策統一發佈、集中推廣、精准推送,推動涉企補貼獎勵等政策“一網通辦”、“免申即享”。健全常態化政企溝通機制和營商環境投訴處理機制。建立以社會保障卡為載體的“一卡通”服務管理模式,實現居民服務“一卡通”。
推進政務數據共享。依託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推動政務數據跨地區、跨部門、跨層級、跨系統、跨業務共享利用。推進企業生產經營高頻辦理的許可證件、資質資格等數據信息跨區域共享。推廣電子簽名在公共服務、金融、商貿等領域的應用。推動粵港澳大灣區身份認證、電子證照等信息資源共享互認,政務服務“同事同標”。
提升跨境通關便利度。為持港澳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外國人來大灣區內地九市洽談商務、開展科教文衛交流活動提供辦理長期簽證便利。研究為符合條件的大灣區內地九市人員赴港澳開展商務、科研、專業服務等提供更加便利的簽注安排。進一步優化通關流程和作業方式,在更多粵港、粵澳口岸實施“一地兩檢”、“合作查驗、一次放行”等人員通關新模式,結合實際需要推動更多口岸實施“24小時通關”。持續推動車輛往來便利,不斷完善“澳車北上”、“港車北上”政策,支持更多符合條件的港澳非營運私家車無需配額多次經港珠澳大橋口岸進出廣東省。加快推動“單一窗口”服務功能由口岸通關向口岸物流、貿易服務等全鏈條拓展,推動與港澳國際貿易“單一窗口”交流合作。深化粵港澳三地口岸監管部門信息互換、監管互認、執法互助。
穩步推進金融市場互聯互通。擴大金融業對港澳開放,支持深圳證券交易所、廣州期貨交易所與香港交易所深化務實合作。做好“債券通”之“南向通”,推動債券市場雙向開放提速。探索在大灣區內符合條件的區域試點開展跨境征信合作,建立粵港澳征信產品互認機制,提升跨境融資信用服務能力。支持港澳金融機構在大灣區內地依法依規展業,推進粵港澳大灣區保險服務中心建設。支持符合條件的港澳金融機構和非金融企業在內地發行金融債券和公司信用類債券。
推動跨境便利執業與行業標準共通。優化港澳專業人士在大灣區內地的職稱申報評審機制,研究在部分重點領域率先推動港澳專業人才在大灣區內地便利執業。繼續開展與港澳“一試三證”職業技能評價工作。深化粵港澳合夥聯營律師事務所試點工作。
便利港澳居民來粵發展生活。擴寬港澳居民就業創業空間。加快推動港澳居民中的中國公民依法報考大灣區內地公務員。建立公開招聘信息在港澳地區發佈的長效平臺,定期發佈大灣區急需緊缺人才專業目錄。推進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孵化體系建設,為港澳青年提供更多就業崗位。支持港澳服務提供者在廣東省按規定開設和運營養老服務機構。深入推進“灣區社保通”、“港澳藥械通”,探索港澳醫療保障在大灣區內跨境結算。深入推進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港澳居民居住證在政務服務、公共服務和互聯網方面的便利化應用。推動基礎電信企業逐步優化、降低大灣區通信資費。
(來源:觀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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