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六月十四日,本澳新聞局發佈新聞稿表示“《澳門特別行政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規劃(二零二四至二零二八年)》(徵詢意見文本)對綜合旅遊休閒業、中醫藥大健康產業、現代金融業、高新技術產業及傳統產業轉型升級、會展商貿及文化體育產業作出較為詳細發展規劃。規劃文本基於各個產業發展狀況,提出未來五年的具體發展目標、主要任務和重點項目,旨在明確未來產業發展方向,為社會投資和居民發展提供指引”。
在上月十八日召開的本澳“經濟發展委員會二零二三年第二次全體大會”上,委員會主席、行政長官賀一誠在會上發言中表示:為做好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的“必做題”,特區政府正堅持不懈地採取“1+4”適度多元發展策略,優化產業結構;一方面,不斷豐富澳門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內涵,加強開拓國際旅客市場,持續推進“旅遊+”跨界融合;另一方面,積極推動大健康、現代金融、高新技術、會展商貿和文化體育等四大重點產業發展;特區政府擬定了《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規劃》,旨在通過頂層設計,明確‘1+4’產業的細化發展藍圖與落實路徑,為社會投資和居民發展提供指引;在廣泛聽取了政界、業界、專家學者等社會各界意見的基礎上,特區政府現正致力完善規劃,爭取儘快公佈正式文本,與社會一起加快落實。
本月四日特區政府向社會發佈了《澳門特別行政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規劃(二零二四至二零二八年)諮詢文本》,從本月四日至下月二日展開為期三十天的公開諮詢。該諮詢文本中的“第七章保障措施”中的“第一節 財政保障”的內容是“加強財政預算與規劃實施的銜接協調,強化財政對規劃實施的保障作用。結合本規劃提出的目標任務,重點加強對重點產業領域的科技創新、基礎設施建設、人才引進和培養等方面的財政投入”;“第八章 重點工作部門分工”則將“1+4”中的每一個重點項目都明確了“主要跟進”或“負責”的政府部門。
以上這些現象,可能讓本澳坊間產生了一些擔憂,就是特區政府會不會是要以“親自下場”的方式來“推動大健康、現代金融、高新技術、會展商貿和文化體育等四大重點產業發展”?如果特區政府以這種方式來推進本澳“經濟適度多元”,會不會“違反市場經濟基本原理”?能不能取得較為理想的效果?
本月十一日行政長官出席立法會全體會議回答立法議員們的提問時,有議員也提出了這方面的問題。對此,行政長官賀一誠的回答是:發展“1+4”是市場主導,政府只是引導,不可能由政府投資做生意,政府沒有這個能力、亦不應該如此做,而在諮詢期間很多業界提出市場主導,“政府唔係做生意,唔知道市場變化,唔可以喺度亂指揮”。
賀一誠的回答顯示特區政府不會以“親自下場”的方式來推動“1+4”發展。這種做法確實是合理的。因為市場供需情況變化很快,政府既不以“追求商業利潤”為主要職責,也難以對市場供求情況快速做出反應;只有靠企業的“自主決策,自負盈虧”,才能相對更好地“滿足市場需求”和“獲取盈利”。賀一誠的“政府唔係做生意,唔知道市場變化,唔可以喺度亂指揮”顯示其對“市場經濟原理”有深刻的認識,對政府的職責也有清晰的定位。
可能有人會認為,既然賀一誠認為“政府唔係做生意,唔知道市場變化,唔可以喺度亂指揮”,那為什麼又表示“政府引導”呢?既然政府“唔知道市場變化”,那也不應該進行“引導”啊。這種觀點看似有道理,其實可能是機械、死板地理解“市場經濟原理”的表現。由於澳門多數產業基礎非常薄弱,眾多中小企業的實力也很薄弱,如果特區政府對澳門經濟“放任不管”,“既不主導也不引導”,不採取任何措施,那樣做看上去似乎更為符合“市場經濟原理”,但結局很可能是本澳的“大健康、現代金融、高新技術、會展商貿和文化體育”等產業長期難以發展起來。
所以賀一誠的“發展‘1+4’是市場主導,政府只是引導”也是有道理的,符合目前澳門的實際情況。政府可以在資訊、平台、人脈、資金等方面向本澳中小企業提供一些幫助,但並不幹預企業的決策。例如現在特區政府的多個部門在一些會展活動中,積極幫助澳門企業展示其產品或服務,組織澳門企業參加相關的經貿洽談會或商業配對會,甚至為企業舉辦或參與某些活動提供一些補貼等,這些都是特區政府對澳門產業發展“引導但不主導”的體現。特區政府如何才能更好地“引導但不主導”可以進一步進行探討,但以目前澳門的實際情況而言,對一些產業的發展“政府主導”肯定是不行的,“政府既不主導也不引導”應該也是不行的。賀一誠的“市場主導,政府引導”是合理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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