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說“婦女能頂半邊天”,但現今當代婦女既要照顧家中長幼,又要外出工作幫補家計,壓力非常大,再加上百物騰貴,住屋及養育的開支甚高,要作出生兒育女的決定,絕非輕易。而為何越來越多女性選擇了不生育呢,其中一個原因是,女性們認識到了不生育也是一個選擇。
除了養育孩子的成本考慮,更多的是對於個體權利和上一輩不同的認知。根據1968年聯合國國際人權會議通過的《德黑蘭宣言》,生育權是一項基本人權,父母有權自己決定子女人數以及出生的間隔。生育權是公民人身權的延續,同時也是一種社會權。對於女性來說,自己的人生由自己決定,當中包括把生育作為一種選擇,而不是人生必然的選項。事實上,東亞國家與地區,從南韓到日本,從香港到澳門,女性生育意願低落的原因,正是女性自主意志的崛起。把生育權作為女性的一種反抗,在有着嚴重性別不平等的社會中會特別顯著。
出生率對政府而言,關乎社會未來的興旺。但生育對一個女性而言,要面對的個體切實、複雜的痛苦與壓力。譬如,疫情時期不少懷孕女性遭遇被解僱,解僱原因當然不會明確為“懷孕”,這個群體能夠獲得的賠償並沒有比普通女性更多,這難道不是法例的滯後之處?又如,時至今日,不少公司仍會或顯或隱地調查女性的婚育狀況,這幾乎已成了女性在面試時的必答題。受性別角色社會化和傳統觀念的影響,職場上對女性的隱性歧視仍不同程度存在。據相關機構統計,應屆畢業生男性的簽約率是女性的兩倍。生育對於女性就業和職業發展的影響進一步凸顯,就業帶來的經濟壓力使得部分適婚女性不想結婚,不願結婚,生育問題自然更無暇考慮。香港曾透過問卷調查訪問約500名有孩子的女性,以了解有什麼誘因,能鼓勵她們願意多生一個孩子。結果發現,香港媽媽願意生多個的願望清單,首十位依次為丈夫願意分擔家務、聘請外傭可扣稅、政府提供生育津貼、家庭收入增加、子女有機會接受良好教育,彈性工作安排等家庭友善措施、生育後仍能提供足夠me time、社區提供更多託兒服務、子女免稅額能提高、政府為選擇使用卵子及精子冷藏服務的人士提供津貼。從結果發現,媽媽決定是否生育,經濟因素外,日後的孩子的照顧、教育等,亦是一個重要考量。
再看擁有著完善福利制度以及性別高度平等社會氛圍的北歐國家,其生育率在先進國家中排名不差,雖然今年亦是持續下降,但仍比我們情況樂觀。友善生育的福利政策與社會氛圍是北歐生育率高的重要原因,從懷孕到孩子出生都能看出端倪。例如孕婦在懷孕期間找工作不得受歧視,確保孕婦的工作權;懷孕期間若因為病痛或不適無法工作,也有相關的補助能幫助孕婦度過難關。瑞典職場上,孕婦與請育嬰假的父母都十分常見。孩子出生後,孩子的另一個家長有10天的支薪陪產假,之後雙親共享480天的育嬰假,其中390天的津貼依照收入比例發放,種種條件為女性生育構建了友好的環境。
總之,提升生育率關乎本澳未來,鼓勵生育不僅是政府的事,企業亦是重要持份者、推動者。大企業責無旁貸作出更大承擔,中小企亦應量力而行、盡力而為,投放必要資源,幫助員工平衡工作和家庭生活的需要,既增強僱員對企業的歸屬感、全心投身工作,亦有助提升本澳生育率,達至勞資、社會共贏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