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今(27)日舉行全體會議,細則性審議《建築業職業安全健康法》法案、《修改〈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及相關法規》法案以及《檔案法》法案,3項法案均獲細則性通過。
《建築業職業安全健康法》其後獲立法會細則性通過,並將於今年11月1日起生效。審議《建築業職業安全健康法》法案時,議員林宇滔討論提到非居民可擔任安全主任問題。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回應,政府有審批程序確保嚴謹性,尤其在安全技術要求,會根據有關法律原則,在例外情況做有關審批過程,以保證本地僱員就業機會及技術安全之間取得平衡點。
《修改〈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及相關法規》亦獲立法會細則性通過。多名議員討論時關注人員調動方式。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工作人員的調動或短期的派駐,主要考慮為工作需要。需視乎工作層面、能力需要等方面,亦會考慮相關人員意願,具溝通機制。倘工作人員不想調任,但有工作需要,則以工作優先,仍要調動。人員之調動亦非上級隨意進行,需要監督實體做決定。
《檔案法》同樣獲立法會細則性通過。議員林宇滔關注私人實體檔案問題。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表示,不介入私人檔案管理是今次對檔案整體管理方向的政策取向。原有法律有規範私人檔案,但難以執行。政府不認為應該介入太多私人檔案和財產。倘私人檔案已經贈予或被購買成為政府財產,政府將有條件保護相關檔案。另外,政府亦會多加宣傳、教育,讓私人檔案擁有者保護好有價值的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