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澳區全國人大代表何雪卿在參加十四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中,提出“關於系統完善我國勞動教育制度推動全面育人的建議”,在建議中,她指出,當前我國勞動教育在政策推動下取得初步進展,但仍存在觀念認知偏差、實踐形式化、協同機制薄弱及法制保障不足等深層次問題。儘管《教育法》明確勞動教育的重要性,且《關於全面加強新時代大中小學勞動教育的意見》等政策已奠定基礎,但勞動教育的常態化和規範化發展仍缺乏剛性約束。為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需通過系統性制度設計,推動勞動教育從“軟要求”向“硬約束”轉化。
一、強化頂層設計,推動勞動教育專項立法
1、制定《大中小學勞動教育促進法》明確勞動教育作為全體學生法定義務的法律地位,與德智體美育同權重。以法律形式界定政府、學校、家庭、社會單位等主體的權責,例如規定企業提供實踐場地可享受稅收優惠,並明確其安全責任。
2、固化核心制度要求將課時保障(如每週固定課時)、師資配備、經費比例、實踐基地建設等納入法律條文,形成剛性指標。
二、構建科學實施體系,破除“形式化”困境
1、制定國家課程標準與評價指南建立分學段、螺旋式上升的勞動教育課程標準,明確目標、內容及課時。開發多元評價體系,將過程性記錄(勞動態度、合作精神)與成果評估(項目報告、技能展示)結合,並納入學生綜合素質檔案,作為升學參考。
2、深化實踐環節設計推動勞動教育與學科教學融合(如物理課結合小製作)、生活勞動(家務清單)、新技術體驗(編程、智慧農業)相結合。建立“校內+校外”實踐基地網絡,鼓勵企業、農場向社會開放資源,政府定期發佈資源清單。
三、健全保障機制,消除實施後顧之憂
1、加強師資隊伍建設設立專職勞動教育教師編制及職稱序列,實施資格認證,並將師資培訓納入“國培計劃”。
2、完善安全與經費保障由教育部聯合司法部門出臺《勞動教育安全責任界定辦法》,明確學校、實踐單位、家長等各方責任邊界。強制推行校方責任險覆蓋勞動實踐活動,並在財政預算中劃定勞動教育專項經費比例。
四、構建協同育人網絡,凝聚社會合力
1、明確家庭基礎性作用在《家庭教育促進法》細則中細化家庭勞動教育要求,如按年齡制定家務勞動清單。
2、激勵社會參與將國企、大型民企提供勞動教育場所納入社會責任考核,對積極參與單位給予稅收減免或榮譽表彰。
完善勞動教育制度需實現“四個轉變”:從政策引導到法制約束、從零散實踐到系統化設計、從教育系統“獨角戲”到全社會“大合唱”、從“怕出事”到“敢作為”。通過立法夯實強制性、通過標準確保科學性、通過協同提升實效性,方能真正培養出尊重勞動、善於創造的新時代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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