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清拆果欄街一殘危樓宇
【本報訊】政府近日執行清拆工作,清拆果欄街一幢殘危樓宇。土地工務局重申,樓宇業權人須承擔起自身的樓宇維修和保養責任,倘若樓宇結構存在可能倒塌或嚴重危害公共衛生安全的情況,政府將主動介入處理,以保障公眾安全。局方呼籲,隨着風雨季節來臨,業權人應加倍注意樓宇外牆及窗戶的狀況,如發現有失修跡象,應該立即作出跟進。
被清拆的殘危樓宇屋頂倒塌及存放大量雜物,經土地工務局檢驗委員會確認處於殘危狀態。局方透過發函及刊登告示,要求業權人於期限內聘請合資格專業人士編製工程計劃開展拆卸工作。期限屆滿後業權人仍未處理,局方遂執行清拆工程並會向業權人追討相關款項。
第14/2021號法律《都市建築法律制度》明確規定樓宇業權人須承擔起自身的樓宇維修和保養責任,自發出使用准照之日起滿十年及其後每五年對樓宇進行保養和維修工程。土地工務局透過日常巡查、市民投訴或其他部門轉介,如發現樓宇有缺乏維修保養的跡象,可通知業權人提交由專業技術員或實體編製的《樓宇狀況報告》(相關編寫指引https://www.dsscu.gov.mo/zh/publicinfo/guideline-1),將失修部分進行記錄並須提供解決方案。
當樓宇安全或衛生狀況對公眾構成影響,局方可對樓宇作檢驗及繕立《檢驗筆錄》,並將檢驗結果通知業權人。業權人須遵守局方命令,於期限內聘請合資格專業人士編制工程計劃,對樓宇進行維修、加固、局部拆卸或全部拆卸。
有關資訊,可查閱土地工務局網站(https://www.dsscu.gov.mo)及《都市建築法律制度》資訊網(https://www.dsscu.gov.mo/rjcu/zh/rjcu/id/75)。如有查詢可致電工務局服務中心(85903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