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議員何潤生認為,廣告是推廣商品與服務的重要途徑,同時也是經濟發展中不可或缺的一環。作為連接多個領域的橋樑,廣告行業不僅能促進其他產業的發展與活力,更是協助其拓展與創新的必需助力。
他指出,現行第7/89/M號法律《廣告活動》(俗稱“廣告法”)自1989年已沿用至今已超过三十五年,然而,在此期間,互聯網的迅猛普及以及社交媒體、網絡平台等新型媒體的興起,使廣告行業發生了深刻的變革。廣告形式與傳播方式呈現出顛覆性的轉變,但現行法律並未能及時適應這些新興趨勢,尤其並未對新媒體廣告進行明確的規範和界定、廣告的燈光流明度未有設立更清晰的指引、現行廣告法難以滿足新興產業的廣告宣傳需求、廣告的審批仍需進一步優化、虛假廣告和誤導性廣告的打擊力度有必要加強等等,這些問題已明顯制約了廣告行業的健康發展,也對整個澳門經濟與社會可持續發展產生不利的影響。修訂現有“廣告法”,使其能更好地適應新時代廣告業的需求,以及更廣泛支持新媒體領域的發展,已然成為迫在眉睫且不可忽視的任務。
為此,他書面質詢當局,是否有針對“廣告法”的修法工作制定時間表。
一、澳門的“廣告法”已經實施超過三十五年,去年一月有關當局回覆議員書面質詢時提到“已開展與法務局、市政署、衛生局、藥物監督管理局及旅遊局等部門溝通並進行修法相關準備工作,目前正收集各部門的意見”。請問當局現時針對修法意見的收集情況如何?是否有針對“廣告法”的修法工作制定時間表?
二、隨著科技的不斷進步和新媒體的興起,廣告媒體行業正逐步向數字化轉型,為廣告產業的創新發展帶來了新機遇。內地多地政府積極推動廣告產業數字轉型,上海發佈全國首個針對數字廣告業的省級政策《關於推動上海市數字廣告業高品質發展的指導意見》,其他地方也在相關政策中聚焦數字科技賦能,鼓勵打造以數字技術為核心的廣告產業。請問有關當局在修改“廣告法” 及促進廣告行業健康發展方面,如何鼓勵廣告行業數字化轉型,協助廣告創意服務的多元化發展?
三、近年來,特區政府大力推動中醫藥大健康、現代金融、高新技術、會展商貿及文化體育四大重點產業板塊發展,培育新經濟增長點,請問有關當局在“廣告法”的修改及促進廣告行業發展方面,如何充分發揮廣告在宣傳本土知名品牌及優勢產品、推廣澳門中醫藥相關產業產品、推廣特色文旅項目、促成科研成果轉化和商品化等的積極作用,加強廣告行業與四大重點產業的深度融合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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