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選委會部份委員於遞交就任聲明書時合影
【本報訊】《就職宣誓法》規定,所有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須於接受職務時以簽署聲明方式宣誓,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就此製作了載有法定誓詞的《2024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就任宣誓聲明書》,供選委會委員領取簽署並於8月19日至24日期間親自交回聲明書,以履行法定的就任宣誓要求。至今(24)日最後一天,管委會收回全數400份經簽署的就任宣誓聲明書,所有就任宣誓聲明書均符合法律規定要求,圓滿完成這項因應法律規定而首次開展的重要程序。
管委會表示,選委會委員遞交聲明書的整體情況良好,過程暢順,藉此感謝所有選委會委員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共同令選委會委員就任宣誓此項深具意義的法定程序順行完成。
至此,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全體委員:第一界別工商、金融界共120人,第二界別中的文化界26人、教育界29人、專業界43人、體育界17人,第三界別中的勞工界59人、社會服務界50人、宗教界6人,以及第四界別中的立法會議員代表22人、澳門地區全國人大代表12人、澳門地區全國政協委員的代表14人、市政機構成員代表2人,共400名委員均已正式宣誓就任。
選委會委員將於8月29日至9月12日的行政長官選舉候選人提名期內行使其提名權,以及於10月13日行使投票權,選出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六任行政長官候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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