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已收到經終審法院核實的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選舉結果的副本。同時,管委會之前已確認第三界別中的宗教界的選委會委員,包括天主教代表2人、佛教代表2人、基督教代表1人、道教代表1人;並對第四界別選委會委員作了登記,包括立法會議員的代表22人、澳門地區全國人大代表12人、澳門地區全國政協委員的代表14人以及市政機構成員的代表2人。
管委會根據《行政長官選舉法》第二十九條第一款(一)項的規定,於8月19日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公佈全體選委會委員名單。根據《行政長官選舉法》第十一條規定,選委會任期五年,自該屆選委會全體委員名單首次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起計。
管委會提醒,由於全體選委會委員名單已公佈於《澳門特別特區公報》,自今(19)日起至本周六(8月24日)期間的上午9時至晚上8時(中午不休息),選委會委員應親往設於水坑尾街公共行政大樓地庫一樓的選舉事務接待櫃檯,向管委會遞交經簽署的《2024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就任宣誓聲明書》;選委會委員必須按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上的簽名式樣簽署聲明書。
根據《就職宣誓法》規定,拒絕宣誓者即喪失就任資格,且不得安排重新宣誓。同時,簽署經篡改相關誓詞的聲明書,尤其是改動或歪曲該項誓詞的字句,亦視為拒絕宣誓。
詳情請閱覽行政長官選舉網頁(www.ece.gov.mo),或致電8866 8866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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