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議員何潤生指出,過去,特區政府曾舉辦三期的社會企業資助計劃,當中包括推出兩期的《殘疾人士就業發展資助計劃》,成功資助民間機構設立了兩間社會企業,增加殘疾人士就業機會,以及推出了《共創耆職長者社企資助計劃》,民間社團創設的兩個社會企業項目獲批,成功鼓勵民間社團創設適合長者工作的崗位。
社會企業可以為本澳創造更多的工作機會,尤其能夠吸納更多殘疾人士及弱勢群體透過工作融入社會,發揮自身的價值,雖然本澳的社會企業接受特區政府資助,但仍然面臨很多的困難,例如:資金及人才短缺、面對市場競爭的挑戰、社會對社會企業的認知度和理解度相對較低等,特區政府可以積極研究為社會企業提供更多建設及發展空間,協助他們改善營運、鼓勵創新及可持續發展、照顧顧客及員工需要,甚至促進跨界別合作等,以更好地扶持社會企業。
何潤生為此提出以下質詢:
一、現時公共房屋商鋪的出租須依法進行公開競投,社會企業營辦者同樣可以參與投標,但其價格往往令營辦者卻步,因此請問有關當局會否研究為民間團體營辦社會企業提供政策傾斜,例如:考慮讓社會企業進駐公共房屋空置和流標的地鋪、參考香港在醫院內開闢一些空間供社會企業營辦項目等,以提升社會企業的生存空間?
二、請問有關當局除了為社會企業提供資助之外,會否研究推出一些配對平台或計劃,為社會企業營辦者與商業機構、專業人士穿針引線,促進跨界別合作,讓有意提供經營管理、人才培訓、市場推廣、產品採購等各種支援的商業機構、專業人士與社會企業合作?
三、目前本澳的社會企業經營的行業集中於餐飲及零售業,請問有關當局在檢視受資助社會企業項目的實踐經驗的同時,會否進一步研究如何協助社會企業的服務及其對象朝多元化及創新的方向發展,推動社會企業持續發展及社會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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