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六日發佈的特區政府二零二一年施政報告中,有“推動會展業專業化和市場化發展。引進更多優質大型國際性會展項目,組織企業線上線下參加境外會展活動,促進會展業與其他產業聯動發展。開展國際會展認證及職業技能培訓課程,助力會展業界提升競爭力”。在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發佈的特區政府二零二二年施政報告中,有“推動會展業專業化和市場化發展。強化會展專業化與招商工作,搭建會展跨界平台,加強產業聯動效應”。在今年十一月十五日發佈的特區政府二零二三年施政報告中,有“促進會展商貿發展。持續促進會展業市場化、專業化發展,培育‘產業 + 會展’新業態,以有利培育本澳四大產業和大灣區重點產業的會展活動為著力點,聯動多方機構引進國際性、區域性及粵港澳大灣區的專業會展活動”。
在最近連續三年的特區政府施政報告中,都提到了“會展業專業化和市場化發展”,這很可能既顯示特區政府高度重視“會展業專業化和市場化發展”,也顯示目前本澳“會展業專業化和市場化發展”的實際狀況,尚不能令人滿意。因此特區政府和本澳會展業界,應該都需要分析如何才能務實推進本澳“會展業專業化和市場化發展”。
所謂“會展業專業化”,最淺顯的含義或解釋,應該是指會展業的“專業化程度越來越高”,或“讓專業的機構去做專業的事”。但怎樣才是“會展業的專業化程度越來越高”?什麼才是“會展業的專業機構”?或者什麼不是“會展業的專業機構”?在實際工作中並不是很好辨識。近些年在特區政府高度重視會展業發展並大力扶持會展活動舉辦的大背景下,多個企業或機構都進入了澳門會展業,澳門會展業“魚龍混雜”的局面很可能也是存在的。而小城濃厚的人情味也使得本澳多個會展機構表現出了“有飯大家食”的精神,因此彼此之間常常並不表現為相互競爭的關係,而更多的表現的是“這個你做,那個我做”的那種“排排坐,輪流吃果果”的狀況。那種狀況就會使得澳門會展業“魚龍混雜”“不專業的機構也在做專業的事”的情況會長期延續下去。所以要想提升本澳的“會展業專業化”,就需要為澳門會展業引進更多的“競爭機制”,讓“猶存劣汰”機制能夠在澳門會展業裡充分發揮作用,讓“會展業的專業機構”能夠充分發揮競爭優勢,“不專業的會展機構”則難以生存,那樣就會促進澳門的“會展業專業化”。
而“會展業的市場化”,解釋或理解起來可能稍微要麻煩一些。因為首先“市場”本身是一個多義詞,包括“進行商品交易的場所”“可能的顧客的總和”“人與人之間的經濟關係主要是交換關係”等多種含義。例如“我去市場買菜”,這句話裡的“市場”是指“進行商品交易的場所”;“這個產品沒有市場”,這句話裡的“市場”是指“可能的顧客的總和”;“中國應該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這句話裡的“市場”是指“人與人之間的經濟關係主要是交換關係”。而“會展業的市場化”裡的“市場”,應該被理解為“可能的顧客的總和”;“會展業的市場化”,不宜被理解為“增加進行會展活動的場館”或“按照政府要求舉辦會展活動”,不能認為“多建設會展場館”或“響應政府對會展活動的要求”就是“促進會展業的市場化”,“會展業的市場化”應該被理解為“根據可能的顧客的需求來進行會展活動”。所以“會展業的市場化”,應該是指會展機構能夠重視“調查和預測”,能夠進行“市場細分”和“目標市場選擇”,能夠通過為自己的“目標市場”提供更好的服務來實現自己的利益並謀取更好的發展。
會展業的“專業化”和“市場化”,並不是相互獨立、“各自為政”的,而是相互促進、相輔相成的兩個方面。“專業化”需要通過“市場化”才能顯現出來,而“市場化”又能進一步提升“專業化”。本澳想要務實推進“會展業專業化和市場化發展”,一是需要為澳門會展業引進更多的“競爭機制”,讓“猶存劣汰”機制在澳門會展業裡能夠更加充分地發揮作用;二是會展機構需要更加重視自己的“目標顧客”的需求,圍繞目標顧客的需求來開展相應的會展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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