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今(13)日續審“新博彩法”的新文本,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列席。委員會主席陳澤武表示,今次文本修改為,承批公司不得上市,承批公司股東亦不可以個人名義交叉持股;可以間接持股,但持股量不得多於5%。委員會應該將於本周三下午簽訂意見書,最快下周在立法會大會細則性審議及表決。
陳澤武表示,上一份文本建議,承批公司不得上市,但過去有例外情況,經行政長官聽取博彩委員會意見作特別許可,訂定上市需要遵守的規則方可上市。今次文本修改為承批公司不得上市。政府解釋此舉是為了防止承批公司直接或間接轉批給博彩經營權;又指不會抵觸現時承批公司的營運情況。“唔俾上市嘅話政府認為監管會好啲”陳澤武直言。
交叉持股方面亦再有修改。上一份文本建議,如果承批公司股東交叉持股不能直接或間接擁有多於5%的股份。今次改成,不得以個人名義交叉持股。陳澤武引述政府解釋指,此舉是為了避免交叉持股的股東能夠操控或者合謀,減低市場競爭。可以間接持股,但持股量不得多於5%。
從事博彩中介業務方面,舊文本建議,每一博彩中介僅可與一間承批公司合作,僅得以收取佣金的方式為承批公司推介娛樂場博彩活動。今次修改文本新增一句,不得與承批公司分享娛樂場收入。如果批給合同終止時,均一定以無償或無任何責任負擔地歸屬澳門特別行政區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