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覽項目運營管理的概念
運營,也可稱為營運,意為營業運行。
展覽項目的運營管理,特指租賃展覽場館和以展會現場服務為對象的業務管理工作。
以展會現場服務為中心的運營業務,是主辦方在向客商交付產品環節中提供的基礎性服務工作。
在展覽項目管理中,運營管理與營銷管理、銷售管理並列,作用重要,不可或缺。
運營業務的構成
展覽項目的運營主要包含三方面業務:
租賃展館 | 與展館經營方洽商租賃舉辦展覽的場地。
展前服務 | 向政府部門申辦相關行政許可;確定服務供應商;為項目銷售、營銷業務部門提供服務;為參展商和觀眾提供服務。
現場服務 | 在展會現場提供系列服務。
運營業務的特點
——以展會現場為中心。無論是租賃展館,還是展前的信息傳遞和相關資源配置,直至展會現場進行的相關業務工作,都作用于展會現場服務。
——以參展客商、觀眾及合作方為服務對象。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便利客商參展、觀眾參觀,是運營業務的出發點和歸宿點。
——以兌現參展合同、交付展會為目的。在展會現場配合項目團隊的銷售、營銷人員,完成客商接待、配套活動落地的服務工作,按合同承諾向客戶交付展會這一服務性產品。
——以事務性工作為特色。集中于展會現場的服務工作,基本屬於事務性質,且具有頭緒繁雜、社交密集、易生矛盾的特點。
運營管理存在的問題
近年來,本人跟蹤考察了一些民營機構主辦的展會,在展會現場感覺運營管理的問題不少,集中表現為“三缺”:缺乏協調,管理混亂;缺乏細節,體驗不佳;缺乏標準,難以考核。究其原因,大致有四:
一是,在項目團隊中沒有配置運營管理的業務部門,有的項目甚至連專人都沒有,往往是項目經理兼管,展前與現場的服務工作習慣于臨時“抓差”。一個公司有多個項目的,運營管理因項目經理而異。現場服務管理的應急狀態屢見不鮮。
二是,管理制度不健全,如開幕式、“展中會”的組織協調,知識產權投訴、物品失竊等事件的處理,現場調查問卷、展商拜訪的程序,等等,既無工作標準,又沒有業務流程。
三是,對於主場、物流、觀眾登記、餐飲等方面的服務供應商,事前少有要求(包括通過合同約定的服務質量),事中缺乏監管,事後沒有追責,以致客商對主辦方的服務給予差評。
四是,由於不重視運營管理,管理與服務中的問題長期存在,管理層與項目團隊習以為常,展會品質難以改善。
(旅遊:張凡的會展洞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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