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二〇一九年之前」出版報紙 及 實時發佈之即時資訊
 
 
更新新冠病毒核酸陽性個案出院準則和康復期健康監測安排

2022年3月21日    即時資訊

【本報訊】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流行特徵變化,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更新了新冠病毒核酸陽性個案的出院和解除隔離標準,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下稱應變協調中心)表示,衛生局結合內地新標準及根據澳門實際情況,調整了新冠病毒核酸陽性個案的出院準則和康復期健康監測安排。具體更新如下:

進入康復期健康監測標準:感染恢復期或復陽者連續3次(每次相隔至少24小時)核酸檢測為陰性者,進入康復期健康監測期。對於新近感染者,需相隔至少24小時連續3次核酸檢測均為陰性,且離首次檢測陽性已至少10天,才可以進入康復期健康監測。若首次檢測陽性3周後仍不能達到進入康復期健康監測一般標準,則交由專家小組會商決定能否進入康復期健康監測期。

康復期健康監測(原稱康復期隔離):符合進入康復期健康監測標準且無其他臨床需要者,由原先在公共生臨床中心進行康復期隔離改為在醫學觀察酒店內進行健康監測;如有臨床需要,亦可留在公共衛生臨床中心等醫療設施內進行。康復期健康監測期由原來21天改為7天,但因相關旅居史而需要接受醫學觀察的國家或地區入境的人士,由入境到結束健康監測的期間不少於相應旅居史所要求的醫學觀察期間。

自我健康管理:康復期健康監測結束後,須在家中或專為自我健康管理人士入住的酒店再接受7天自我健康管理,具體要求和高發區來澳者醫學觀察結束後自我健康管理要求相同。

應變協調中心指出,調整出院和解除隔離標準是基於科學依據作出的。根據臨床特徵和核酸檢測結果合理調整出院標準,將進一步縮短患者住院和隔離時間,避免醫療資源浪費。另一方面,本澳的要求比內地稍微嚴格,也是基於澳門實際情况作出的。應變協調中心將持續因應疫情發展,動態調整本澳防疫政策。


 
<<上一篇    下一篇>>     << 返回即時資訊
 

 

新聞出版局登記編號 336號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承認之法律有效刊物

第一版
第二版 第三版 第四版
2022年12月29日 第763期 共4版
 



澳門會展經濟報  版權所有  未經同意  不得轉載

Copyright © 2010 macaucee.com.mo,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600E第一國際商業中心1005室 

Add︰No. 600E, AV. Dr. Rodrigo Rodrigues, Edif. First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Center. Room 1005, Macao

   電話 Tel︰8532870 5239        傳真 Fax︰8532870 5548       Email︰macaucee@yahoo.com.hk

web site traffic statist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