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澳門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今(4)日繼續審議修改博彩法,政府有關人員列席討論。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主席陳澤武會後會見傳媒,指今日委員會詳細討論了三條內容,包括娛樂場和博彩經營操作需在維護國安的前提下進行;以及“合作人”的定義和娛樂場的幸運博彩的種類。
陳澤武指,會議內容第一條“標的”中新增內容:娛樂場和博彩經營操作需在維護國家及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安全前提下進行。他稱這個議題討論良久,因為若然違反行政長官可以撤銷其賭牌並且不作補償。陳又指,收回賭牌是行政決定,不會以刑事程序方式處理,因為若然進入司法程序,可能會步入漫長的過程。至於危害國家及特區政府安全的準則,會用“不確定性概念”表述,若然政府認為博企存在危害,行政長官在撤銷其賭牌之前,需要聽取博彩委員會意見,亦要有足夠說明。
會議內容第二條“定義”,當中提及“合作人”的定義。陳澤武指,法案建議“合作人”的定義合作人由博彩中介選定以協助其從事博彩中介業務的且獲博監局許可的自然人。委員會關注“自然人”的工作性質及內容,具體是哪種人員,政府表示會寫清楚合作人的定義。有議員關注連帶責任,若承批公司只與中介合作,沒有與合作人有直接合作,若合作人違規,承批公司是否需要負上連帶責任?陳指,政府表示6/2002法規中的監管中介業務法會變成一個法律,現有17條都有合作人規定,將來變成法律後會更加規範,合作人的定義、義務、合作人,中介與承批人之間的關係會更加清晰,該法律會盡快上來。
會議內容第三條是關於娛樂場的幸運博彩的種類,即博彩玩法。現時的博彩種類有24種,以批示形式許可的有11種,總共有35種玩法。陳又指,新的法律中,如承批公司有新的博彩種類,需經過博彩監察協調局的建議,然後給經財司司長批示許可。陳續指,如果其中一家承批公司獲批准,一旦批示給出,其餘的承批公司都可以使用該新玩法。若然涉及新玩法的專利問題,政府表示雖然暫時這11種都未有,但是不排除有公司日後獲得專利,屆時再作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