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在二零二二財政年度施政報告的“二零二一年施政工作的回顧和總結”中,認為“會展業穩步發展,策展辦展專業水平及信息化程度持續提升,輻射、聯動作用逐步加強”;並在“二零二二年施政重點”中表示:“優化投資者‘一站式’服務流程,增強會展活動與招商引資工作的聯動性,提高以展招商的成效”“推動會展業專業化和市場化發展。強化會展專業化與招商工作,搭建會展跨界平臺,加強產業聯動效應。藉‘澳門國際旅遊(產業)博覽會’舉辦十周年,向國際會展組織申請展會認證。多方面支持會展業,持續落實、檢視及優化會展業資助制度。拓展線上會展,提升參展成效。強化會展引領投資作用”。
施政報告中的這些表述顯示,特區政府高度重視會展業對澳門經濟所發揮的輻射、聯動作用,並想通過“推動會展業專業化和市場化發展”來進一步提升澳門會展業的“產業聯動效應”“以展招商成效”和“引領投資作用”。而對於何為“會展業的專業化和市場化”,在施政報告中並未作出清晰的解釋。目前本澳坊間及業界對此可能也還存在著一些模糊或不準確的認識。本文嘗試對此作一些分析,以求能夠對本澳的“推動會展業專業化和市場化發展”提供一些參考。
所謂“專業化”,就是“讓專業的人或專業的機構來做專業的事情”。現代經濟學鼻祖英國人亞當•斯密的一大學術貢獻,就是指出社會分工能夠促進專業水平的提升,從而提升生產效率。因此澳門會展業的“專業化”,也應該是“讓會展專業的人或機構來從事會展業”。近些年隨著特區政府推動澳門會展業發展的多項措施的實施、澳門會展場館的增加,以及會展業“進入門檻”相對較低的原因,本澳從事會展業的機構和個人越來越多,但其中不乏一些“玩票”的個人和企業,他們在拉到會展業務時從事會展業,在拉不到會展業務時從事其它行業的經營活動。這樣就使得澳門會展業的從業人員和機構顯現為一種“魚龍混雜”“良莠不齊”的狀況,使得澳門會展業主要呈現為“粗放經營”的形態。而要想使澳門會展業能夠得到進一步的發展,就必須要為澳門會展業建立或引入一些競爭機制,產生“優存劣汰”效應,逼迫一些在會展業領域裡不太專業的個人和機構退出會展業,讓澳門會展業能夠是“專業的人或專業的機構做專業的事情”。現在施政報告表示在二零二二年要“推動會展業專業化和市場化發展”,那麼特區政府和業界就應該要考慮,如何為澳門會展業建立或引入哪些競爭機制?想得到何種“優存劣汰”效應?
而“市場化”的含義可能就更為寬泛一些,這是因為“市場”本身就是一個多義詞,有著多種含義,不同含義的“市場”又能夠引申出不同含義的“市場化”。“市場”一詞至少有這樣四種含義:一是“進行商品交易的場所”,二是“產品可能的銷路或顧客”,三是“經濟行為主體(企業或個人)之間的經濟關係主要是交換關係”,四是“所有經營同類產品或服務的企業所形成的一種結構”。“市場化”裡的“市場”,一般不是指這裡的第一種或第四種含義,而主要是指第二種或第三種含義。以第二種含義即“產品可能的銷路或顧客”所提出的某產業的“市場化”,就是指這個產業應該“以顧客需求為導向”,根據潛在目標顧客的需求來安排自己的經營活動;而以第三種含義即“經濟行為主體(企業或個人)之間的經濟關係主要是交換關係”所提出的某產業的“市場化”,就是指這個產業中的相關各方的利益,都只能通過“交換”來得以實現。目前特區政府施政報告雖然表示要“推動會展業專業化和市場化發展”,但並沒有清晰解釋這裡的“市場化”。因此根據以上的說明,或許可以將澳門會展業未來的“市場化發展”,理解為未來的澳門會展業,應該是一個“以顧客為導向”“重視市場調查、市場細分、目標市場選擇、產品開發”“通過向顧客提供服務、獲取顧客滿意來實現自身利益”的產業。
所以對施政報告中的“推動會展業專業化和市場化發展”,就可以理解為特區政府在二零二二年,致力於將澳門會展業,發展成一個“內部具有一定的競爭機制,有優存劣汰效應,能夠實現專業的人或專業的機構做專業的事情,以顧客為導向,通過向顧客提供優質服務來實現自身收益”的產業。
•李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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