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文化局對船鋪街足球場及休憩區範圍展開的第二階段考古工作於今年2月底完成。第二階段發掘面積約200平方米(足球場及休憩區),出土約500件考古文物。該地區目前初步估計出土四個不同時期的遺物及遺址,包括新石器時代、青銅時期、歷史時期(唐宋),以及晚清時期。為防止雨季到來對文物及遺跡破壞,當局將對第二階段考古遺物及遺址進行保護性的回填工作。
文化局局長吳衛鳴表示,今年雨季即將到來,文化局就如何保護船鋪街第二階段的考古遺址進行商討,一方面,當局須拿到關於第一及第二階段考古“整體報告”作進一步分析,預計“整體報告”將於今年6月底之前完成;另一方面,當局亦向專家諮詢如何對第二階段遺跡進行保護工作,專家建議用泥沙回填遺跡遺址起到保護作用,他指出,保護性的回填工作將儘快進行。
對於考古工作所遇困難情況,文化局文化財產廳考古相關負責人趙月紅表示,考古工作確實遇到困難,由於大部分文物所掩埋的位置為沙丘地形,沙丘地形在挖掘過程中若不能及時加固周邊坑洞牆體,將非常容易坍塌,致使考古工作無法進行,所以須要一邊挖掘一邊加固以保證挖掘工作順利進行。
另外,對於遺址所在土地是否歸還業權人的問題,吳衛鳴表示,當局非常希望亦將全力保護文物及遺址,並通過與業權人不斷溝通聯繫,以保證考古發掘工作繼續進行,目前足球場及休憩區土地業權人暫未有收回土地意向。吳衛鳴亦有信心通過當局與工務局及其他部門合作能夠保護目前考古資源。
路環船鋪街停車場為考古首階段工作,於去年7月完成並向文化局提交第一階段考古報告。報告顯示,位於停車場內發現的用火痕跡,經專家採集樣本,碳十四測年結果為“唐代”,比專家最初估計的年代晚。報告亦認為停車場地區為古人活動邊緣地區,而核心區可能位於其北面的足球場地區。應專家建議,文化局隨即於去年11月至今年2月對足球場及休憩區地段展開第二階段考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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