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二〇一九年之前」出版報紙 及 實時發佈之即時資訊
 
 
經發委行政法修改,明確部門職能

補貼工資上限為5000元

2015年3月19日    即時資訊

【本報訊】行政會完成修改《修改第1/2007號行政法規<經濟發展委員會>》行政法規草案,進一步明確部分部門職能。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表示,澳門經濟的發展進入新階段,以及考慮到實務工作的需要,有必要適當調整委員會的職責及組織架構,以更好發揮其諮詢職能與協助特區政府制定經濟政策。另外根據《延長工作收入補貼臨時措施的實施期間》行政法規草案2015年度將繼續發放補貼工資收入補貼,符合條件的雇員每月可獲補貼金額上限為澳門幣5000元。

梁慶庭在19日假特區政府總部會議廳舉行的新聞發佈會指出,行政會建議修改《修改第1/2007號行政法規<經濟發展委員會>》,包括修訂委員會的諮詢範圍及職責,增加委員會就經濟適度多元、中小微企業拓展與新興行業的培育等政策方面發表意見及提出建議的職責;行政長官可從澳門特區或外地具有功績、聲望、對社會有貢獻的人士或專家學者中委任委員會顧問;將委員會下設經濟政策研究組及人力資源政策研究組,改為下設經濟適度多元政策研究組、人力資源政策研究組及按需要設立其他政策研究組;撤銷秘書長職位,並由經濟局負責行政及技術支援。

另外,行政會還完成討論《延長工作收入補貼臨時措施的實施期間》行政法規草案及完成討論《取得顧問醫生級別的條件》行政法規草案。

梁慶庭指出,《工作收入補貼臨時措施》所核准的工資收入補貼措施於2008年推出至今7年,有關措施對於對於舒緩相關雇員的生活壓力方面有一定的幫助,並對協助年滿40歲人士的就業亦起到積極作用。因此適當延長措施實施期,有助於減輕弱勢社群的經濟負擔,有見於此,特區政府制定了《延長工作收入補貼臨時措施的實施期間》行政法規草案,於2015年度將繼續發放補貼工資收入補貼,符合條件的雇員每月可獲補貼金額上限為澳門幣5000元。

《取得顧問醫生級別的條件》行政法規草案規定,將一般制度規定的開考程序,引伸適用於取得顧問醫生級別的開考,特別引入專業知識考核的審評機制,以持續提高人力資源質素,配合澳門醫學發展。顧問醫生級別是在按照行政法規規定程序進行顧問醫生專科考試合格後取得,且同時具備履歷評核、知識考試及自取得專科醫生級別後實際從事該職務滿五年三個前提條件,取得醫生顧問級別的程序每年一月開始,並按職務範疇組織。

 

 

 
<<上一篇    下一篇>>     << 返回即時資訊
 

 

新聞出版局登記編號 336號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承認之法律有效刊物

第一版
第二版 第三版 第四版
2022年12月29日 第763期 共4版
 



澳門會展經濟報  版權所有  未經同意  不得轉載

Copyright © 2010 macaucee.com.mo,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600E第一國際商業中心1005室 

Add︰No. 600E, AV. Dr. Rodrigo Rodrigues, Edif. First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Center. Room 1005, Macao

   電話 Tel︰8532870 5239        傳真 Fax︰8532870 5548       Email︰macaucee@yahoo.com.hk

web site traffic statist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