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二十九日澳門會議展覽業協會舉辦的“澳門國際會展產業論壇”假澳門旅遊塔展覽娛樂中心舉行,多位會展業專家在論壇上對如何進一步推動澳門會展業發展提出了自己的建議。有的專家認為澳門特區政府可以考慮從主辦單位處收購國際品牌展覽會,並加以推廣,具體做法有三種:一是特區政府正式邀請國際品牌展主辦機構把他們的品牌展覽帶到澳門;二是特區政府以獎勵的方式吸引主辦國際品牌展覽主辦機構在澳門複製品牌展覽;三是特區政府與國際品牌展覽主辦單位進行合作,在澳門複製他們的品牌展覽。有的專家認為進一步發展澳門會展業需要做好這樣七方面的工作:一是充分利用已有的經貿合作平臺,拓展會展業商機;二是深化會展業合作,實現“遠交近融、互補合作、共同發展”;三是利用優勢,打造國際會議大都市;四是探討建立“內地與澳門會展業協調機制”;五是加強會展業相關法律法規和制度的溝通;六是加強學術合作與交流;七是開展人才隊伍建設的合作。還有的專家認為應充分利用中央政府支持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的有利條件,吸引更多的國家級會展到澳門舉辦的問題;或是利用香港在會展旺季時場館緊缺以及港珠澳大橋通車所帶來的機會吸引一些原本在香港舉辦的會展移至澳門舉辦。
應該說以上專家們的意見都有一定的道理,也都有參考價值,但可能也會形成一些誤導。因為他們都忽視了一個重要的問題,那就是產業發展的主體是企業,會展業的發展需要會展企業的積極參與和努力經營,如果缺少了企業的積極參與和努力經營,哪怕政府再費心費力,會展業應該也很難能夠真正發展起來。
而以上專家們的建議,無論是特區政府向主辦機構收購國際品牌展覽會,還是“充分利用已有的經貿合作平臺,拓展會展業商機”、“深化會展業合作,實現‘遠交近融、互補合作、共同發展’”、“利用優勢,打造國際會議大都市”、“探討建立‘內地與澳門會展業協調機制’”;“加強會展業相關法律法規和制度的溝通”、“加強學術合作與交流”、“開展人才隊伍建設的合作”等,所說的基本都是“政府行為”。但在市場經濟體制下,一個產業如果只有“政府行為”而缺少相應的“企業行為”,那樣的產業能夠真正發展起來嗎?這一點令人質疑。
在市場經濟體制下,推動經濟乃至產業發展的第一要素,是“滿足市場需求”。這就需要由企業來努力尋找並分析相應的市場需求,組織資源生產出相應的產品或服務來滿足市場需求,才能推動產業乃至經濟的發展。所以在市場經濟體制下,一個有競爭力的產業,往往是由多個有競爭力的企業支撐起來的。缺乏有競爭力的企業,主要依靠政府的力量,產業也就很難能有長期、持續的競爭力。
平心而論,在這些年澳門會展業的發展過程中,特區政府的表現已經非常盡心盡力,從人、財、物等多方面為會展業發展提供支持。在此次“澳門國際會展產業論壇”上也有專家認為澳門發展會展業具有得天獨厚的優勢,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中央政府的支持,二是地理位置,三是城市特徵。他的這一觀點不能說錯,但有“報喜不報憂”的嫌疑,未說明澳門會展業還有一劣勢,那就是會展企業的知名度和競爭力都相對較弱。誠如該專家所言,美國拉斯維加斯原來是一片沙漠,博彩業的興起促進了這座城市的興旺,而轉型發展會展業,更使拉斯維加斯成為美國最發達的會展城市,成為全球知名的會展之都。但請問:“拉斯維加斯會展業是美國政府或拉斯維加斯政府發展起來的嗎?”如果缺少了一些企業的積極參與和推動,拉斯維加斯會展業能發展起來嗎?
平心而論現在的特區政府,似乎不僅“荷包鼓鼓”,而且還是“好好先生”,對產業發展不僅要“出錢出力”而且還要“任勞任怨”,“不出錢是政府的責任”,“出了錢發展不理想也是政府的責任”,政府似乎成了所有責任的承擔者,常常承受來自多方面的指責或批評。雖然政府官員們多對這些指責不加辯解並進行相應調整,想儘量滿足各方面的要求,但問題是這種狀況長期持續下去,能真正解決問題嗎?澳門的會展業能真正得到進一步的發展嗎?
筆者認為,相對而言,目前制約澳門會展業進一步發展的最重要的癥結是會展企業自身的競爭力,而不是特區政府方面的問題。如果澳門會展企業不能夠努力分析市場,提升服務品質,滿足顧客需求,那樣即使特區政府做得再多,也不能真正推動澳門會展業的發展。
‧李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