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文化遺產委員會代主席吳衛鳴表示,渡船街1號A雖然不屬於文化保護區範圍內,但頗有特色,而這種建築至上世紀60年代仍是新橋地區至高士德一帶的常見建築類型,至今該類建築所余無幾,建築物亦反映了昔日民間的生活概況。委員會對文化局發起渡船街1號A建築物的評定程序持正面態度,文化局將按照《文化遺產保護法》的規定,對渡船街1號A建築物的個案發起評定程序:文化局發起、啟動評定程序、公開咨詢及咨詢文遺會意見、建議列入或不列入文物清單。
文化遺產委員會昨日下午3時假文化局大樓舉行“2014年第4次平常全體會議”新聞發佈會,吳衛鳴、秘書長張鵲橋、以及委員會對外發放訊息的代表馬若龍出席與傳媒見面,介紹了委員會第4次平常全體會議的情況。吳衛鳴表示,運輸基建辦公室主任李鎮東、副主任李安德在第4次會議上向委員介紹了優化後的“南西灣湖輕軌站設計”方案,委員會表達了關注點,對輕軌南灣站與政府總部對開的景觀規劃提出意見,建議考慮對政府總部前的堤岸及未來輕軌設施進行整體規劃,並分階段進行改善及美化環境。隨後文化局向委員介紹了《澳門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框架的內容,以及補充介紹渡船街1號A的情況。
吳衛鳴又表示,除了渡船街1號A建築物,當局計劃將首批有潛質的建築一併建議啓動評定程序,以決定是否列入文物清單。他重申文物普查尚未結束,未能透露,又預計評定程序將於明年首季開展,按文遺法於1年內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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