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為進一步落實《文化遺產保護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編製《澳門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澳門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框架由十月十日正式啟動為期六十日的公開諮詢,以廣泛聽取公眾意見,透過進一步完善制度,確保對“澳門歷史城區”的持續發揮保護及管理的作用,讓未來計劃能更貼合城區的保護及管理需要。
文化局今日舉行《澳門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框架公開諮詢新聞發佈會,文化局局長吳偉鳴、文化財產廳廳長張鶴橋,土地工務運輸局城市規劃廳廳長劉榕以及民政總署道路渠務部道路處處長戴漢平出席。吳偉鳴會上介紹了《澳門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框架的大致內容,並由文化局文化財產廳廳長張鶴橋講解此次框架制訂的目的與背景。
首場公眾諮詢會將於十月二十五日下午三時,在新口岸誠豐商業中心七樓公務人員培訓中心演講廳舉辦,其餘場次將於十月二十六日(白鴿巢-東南學校禮堂)及十一月二十二日、二十三日(大炮臺-澳門博物館演講廳)、二十九日(高樓街-海星中學禮堂)、三十日(營地街巿四樓-營地活動中心)舉辦。保護“澳門歷史城區”,有賴每個市民的參與,歡迎社會各界踴躍發表意見。
體現世遺資源價值
《澳門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框架內容的制定,以體現遺產資源價值為優先考慮,並符合聯合國有關的公約的要求,以及《文化遺產保護法》內提及的平衡原則、機構協調原則、預防原則及參與原則。框架內容主要就“景觀管理監督”、“建築限制條件”、“城市肌理的維護措施及改造限制”、“建築修復準則”四方面提出。其中細節涉及到街道風貌景觀中的廣告牌擺放位置及尺寸,建築物的高度樣式規矩,城區的空間形態和特徵,文物建築原本設計的保留等。
透過這些特定的措施,保護及延續“澳門歷史城區”的真實性及完整性,延續“澳門歷史城區”的特色、傳承文化,促進其可持續發展。
傳承歷史城區特色
澳門歷史城區”於二零零五年成功列入《世界遺產名錄》,保存了澳門四百多年中西文化交流的歷史精髓,是中西文化交流互補、多元共存的重要見證,它不僅是澳門文化和市民生活重要的組成部份,亦是人類文化的一份珍貴遺產。透過編製《澳門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完善制度建設,規範及優化“澳門歷史城區”現有的日常管理工作,宣揚“澳門歷史城區”的文化內涵,加以增強公眾文物保護意識。
《澳門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框架公開諮詢的詳情可參閱諮詢文本,文本可於塔石廣場文化局大樓、塔石藝文館、文化局轄下的公共圖書館、政府資訊中心及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索取,或於www.macauheritage.net/survey/manage2014下載。市民可於十二月八日前填寫文本後頁的意見收集表,以郵寄(地址:澳門塔石廣場文化局大樓)、電郵(mpopinion@icm.gov.mo)或傳真(二八三六六八三六)方式提交,亦可於上述網址內填寫意見表,發表寶貴意見。如有疑問,可於辦公時間內致電文化局二八三六六八六六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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