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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奕恆:發展“演藝之都”、“體育之城”須有長遠規劃

2024年4月25日    即時資訊

 


【本報訊】立法議員顏奕恆書面質詢當局指出,特區政府在2024年施政報告提出了“演藝之都”、“體育之城”的發展方向,備受社會熱切關注。確實近期本澳影視綜藝拍攝、演唱會、藝文盛事等相當之多,大大拉動小城人氣,更設置了大型演出活動協調小組,為吸客引客和減少居民生活影響之間作出平衡。

在近期行政長官列席立法會全體會議,回應議員關於打造“演藝之都”、“體育之城”的場地和軟硬件建設的提問時,提及“本澳必須找新的發展點,現時鄰近各地都向演藝方面發展,本澳競爭大。國家文旅部支持本澳建設“演藝之都”,本澳亦有信心可以取得稱號”,該說法大大鼓勵相關業界,而接下來如何進一步深入發展成為關鍵,對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1、請問當局會否考慮訂立“演藝之都”、“體育之城”長遠規劃,作中長期的評估,更為清晰地指引未來發展道路?未來有否更多支援措施,鼓勵文藝、體育、旅遊、博彩等業界的機構、企業,開創澳門特色品牌,打造休閒娛樂新地標,構建新的經濟創收點,以助促進本澳“體育+文創+旅遊”等聯動發展,提升整體經濟效益,塑造本澳旅遊形象的新名片?

2、行政長官回應議員時,提及香港有場地可以容納5萬人開戶外演唱會,正在研究利用閒置土地是否可行,希望在本年底尋找合適的場地,帶動本澳旅遊業及經濟的發展,澳門區旅遊塔附近有容納2萬人的場地,請問當局可否詳細介紹這處場地,並公佈相關申請準則,給予相關業界更多選擇?並且如何發揮大型演出活動協調小組的作用,提前做好統籌及通協調工作,包括資訊發佈、交通協調、旅遊指引、緊急安全預案等,以便提升大型盛事活動效益,減少對當區生活、工作居民的影響?

3、緊接上題,當局希望在氹仔尋找能容納5萬人的臨時場地,請問目前有否臨時場地的預選?未來還會否考慮其他地方舉辦,以便盡早規劃交通及社區配套,讓中小企可因應情況作出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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