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醫務委員會於日前舉行本屆第11次全體會議,由醫務委員會羅奕龍主席主持。是次會議邀請了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下稱深合區)民生事務局、商事服務局等代表,就推動《澳門特別行政區醫療人員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執業管理規定》(下稱《醫療人員管理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藥學技術人員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藥品零售單位執業備案管理規定》(下稱《藥學技術人員管理規定》)的實施進行講解,並與本澳醫療業界代表作互動交流。
羅奕龍主席在會議上發言時表示,《醫療人員管理規定》和《藥學技術人員管理規定》經珠海市第10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4次會議於今年5月26日審議通過,並將於8月1日起施行。《醫療人員管理規定》允許本澳15類醫療人員在澳門從事相關執業活動滿2年後,經註冊並取得執業證書便可在深合區範圍內提供醫療服務,無需再通過內地資格考試或短期行醫、短期執業制度申請。而《藥學技術人員管理規定》明確指出本澳藥學技術人員(包括本澳藥劑師、中藥師、中醫生和藥房技術助理等)依規可在深合區藥品零售單位提供藥學服務,當符合規定條件並經深合區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後,即可在深合區藥品零售單位直接提供藥學服務,無需參加內地相應考試。
他又指出,為落實執行《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衛生局一直以來與深合區民生事務局保持緊密合作,而上述兩部法規的出台,為本澳15類醫療人員到深合區執業創造更便利條件和更多機遇,不斷提升兩地醫療專業質素和服務水準,為居民提供適切的醫療衛生服務,更好地推進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二五規劃”的專業人才培養,助力本澳經濟適度多元化發展,加快推進深合區和大灣區建設,促進本澳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深合區民生事務局馮方丹副局長從執業條件、註冊申請、創新亮點、規範須知、監督管理等方面介紹《醫療人員管理規定》內容及深合作區的醫療資源環境以及琴澳醫療培訓基地下一步課程計劃。她表示,為確保法規實施程序的規範化、透明化和科學化,深合區民生事務局將出台《澳門特別行政區醫療人員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執業註冊管理辦法》,作為法規的配套規範性文件,目前正進行社會公開徵求意見階段,將於近期公佈並與法規同步實施。今年2月已獲得澳門持續專業發展活動(CPD)認可的琴澳醫療培訓基地,也將針對本澳醫療人員在深合區發展的實際需求,在內容設計、課程形式上持續優化課程及服務,為本澳醫療人員提供更好的成長平台,第2期培訓班計劃於7月開啓。
深合區商事服務局邱潤華副局長則從適用範圍、執業方式、監督管理等方面介紹《藥學技術人員管理規定》內容。他表示,根據規定持有本澳有效醫療人員資格認可證書的藥劑師、中藥師、中醫生和藥房技術助理經備案可在深合區藥品零售單位直接提供藥學服務,將為本澳藥學技術人員跨境執業提供便利。深合區商事服務局也將出台法規的配套規範性文件《澳門特別行政區藥學技術人員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藥品零售單位執業備案辦法》,以保障法規順利落地實施。
《醫療人員管理規定》、《藥學技術人員管理規定》是深合區繼第一部綜合性法規《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發展促進條例》後出台的第一批專項法規,是用足用好珠海經濟特區立法權開展“小切口”立法創新的首批成果。深合區民生事務局、商事服務局將持續從加強宣傳推廣、制定配套文件、建立長效機制、完善監督管理等各方面推動法規落地落實,推動合作區醫療衛生事業高質量發展匯聚更多優質專業人才,建設便利本澳居民生活就業的新家園。
與會的本澳醫療業界代表對深合區出台上述2項專項法規表示歡迎,認為有助於本澳醫療人員、藥學技術人員投身深合區發展,既能進一步拓展其執業空間,也可助力琴澳醫療事業的融合發展;而業界代表亦就本澳15類醫療人員在深合區內開設綜合診所、藥房的審批要求及流程、購買醫療責任保險,以及在當地購入和處方澳門用藥等,與深合區的官員進行了熱烈的互動交流,並對深合區的醫療服務需求和發展策略,提出了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
出席是次會議的人員還包括:藥物監督管理局吳國良代局長、醫務委員會梁佩珊秘書長;醫務委員會委員、衛生局、本澳醫院、醫療業界團體、非牟利醫療機構和學術機構等百多名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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