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隨著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持續深入推進,金融市場互聯互通日漸加強,跨境金融消費成為常態。為助力大灣區保險業高質量發展,粵港澳深四地金融監管部門協調金融糾紛調解組織,簽署了《粵港澳深地區保險糾紛調解工作合作備忘錄》(下稱“《合作備忘錄》”),建立調解合作聯絡機制和調解申請合作機制等。
粵港澳深共建跨境保險糾紛調解合作機制
粵港澳深地區保險糾紛調解工作合作備忘錄簽約儀式暨交流座談會,昨(29)日在廣州舉行。廣東、香港、澳門、深圳四地金融監管部門和金融糾紛調解組織代表,就當前大灣區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合作展開交流研討。廣東正和銀行業保險業消費者權益保護中心、香港保險投訴局、澳門世界貿易中心仲裁中心,以及深圳市保險消費者權益服務中心,於會上共同簽署《合作備忘錄》。
根據《合作備忘錄》,簽約四方將建立糾紛調解合作聯絡機制,不定期召開調解工作聯席會議;建立調解申請合作機制,為具有調解意願的跨境保險消費者,提供關聯合作方的調解相關材料和聯繫方式。在調解申請合作機制運行平穩、順暢的基礎上,條例成熟時,四方將研究建立聯合調解工作機制。此外,四方也將開展交流學習活動,研究建立四地保險糾紛投訴調解一體化在線服務平台,為保險消費者提供跨境線上服務。
四地保險監管部門將推動完善糾紛調解機制
廣東銀保監局局長裴光表示,《合作備忘錄》的簽署是四地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的重要舉措,也是四地協力維護金融消費者權益的積極成果,期待四地監管部門以此為契機,加強金融消保監管合作,也希望四地調解組織以此為起點,推動合作舉措落實。
香港保險業監管局副總監陳慎雄表示,大灣區內保險消費者保護,是進一步促進區內保險市場互聯互通的重要基礎工作。《合作備忘錄》將為增進四地互相交流,為更深層次的跨境消保合作探路。
澳門金融管理局行政管理委員會委員黃立峰表示,由於粵港澳深四地的法律體系、保險監管制度及糾紛仲裁調解制度均不同,跨境保險糾紛處理更加困難。《合作備忘錄》專為跨境保險業務建立糾紛調解機制,是落實四地保險監管聯席會議精神的重要舉措,也是四地保險監管合作的重要里程碑。期待建立聯合調解機制,有效保障跨境保險消費者的權益。
深圳銀保監局一級巡視員胡艷超表示,調解合作機制的建設,有利於通過四地優勢互補,為消費者提供高效、便捷、低成本的糾紛化解途徑。將與廣東、香港、澳門的金融監管部門繼續通力合作,共同推動糾紛調解合作機制建設的不斷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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