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一年九月五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中的第一段是“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建設橫琴新區的初心就是為澳門產業多元發展創造條件。新形勢下做好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開發開放,是深入實施《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的重點舉措,是豐富‘一國兩制’實踐的重大部署,是為澳門長遠發展注入的重要動力,有利於推動澳門長期繁榮穩定和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今年一月九日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八次會議通過、二月八日發佈的《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發展促進條例》中的“第三條”是“合作區建設應當堅持解放思想、改革創新、互利合作、開放包容,發展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的新產業,建設便利澳門居民生活就業的新家園,構建與澳門一體化高水平開放的新體系,健全粵澳共商共建共管共享的新體制,推動澳門長期繁榮穩定和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今年二月二十三日經國務院同意,中國人民銀行會同銀保監會、證監會、外匯局、廣東省政府聯合印發的《關於金融支持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的意見》共列出了三十條意見,其中的第一條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緊緊圍繞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堅持‘一國兩制’、依法辦事,堅持解放思想、改革創新,堅持互利合作、開放包容,創新完善政策舉措,豐富拓展合作內涵,以更加有力的開放舉措統籌推進粵澳深度合作。按照橫琴‘立足服務澳門、琴澳一體化’的戰略定位,設計更加開放的金融制度安排,通過構建電子圍網系統,創新跨境金融管理,探索跨境資金自由流動途徑。加強與澳門金融市場聯通,推動合作區與澳門金融服務一體化,打造便利澳門居民生活就業的金融環境,發展助力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的現代金融產業”。
因此《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發展促進條例》《關於金融支持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的意見》這些文件的出台,都被認為能夠有效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特區政府可能也持這樣的觀點。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發佈的當日,特區政府發佈新聞稿,表示“《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是中央政府支持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豐富‘一國兩制’實踐的重大部署,為澳門長遠發展注入新動力,特區政府對總體方案的出台表示熱烈歡迎和衷心感謝,將積極把握總體方案為澳門締造的良好機遇,為謀劃特區長遠發展注入新動力”。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發展促進條例》發佈的當日,特區政府也發出新聞稿,認為“《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發展促進條例》的出台,有利於強化法治保障,更好推動落實《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發展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新產業,建設便利澳門居民生活就業的新家園,構建與澳門一體化高水準開放新體系,健全粵澳共商共建共管共享新體制”。在《關於金融支持橫琴粵深度合作區建設的意見》發佈的當日,特區政府又發表新聞稿,表示“《關於金融支持橫琴粵深度合作區建設的意見》緊緊圍繞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推動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的金融改革創新和對外合作開放,支持深合區加強與澳門金融市場聯通,打造便利澳門居民跨境生活就業的金融環境。特區政府對《意見》的出台表示熱烈歡迎”。
只是在多年前對澳門參與“橫琴開發”,有人就認為:澳門企業在橫琴所創造的產值,被計入橫琴的GDP內,並不計入澳門GDP;在橫琴發展的澳資企業也不向澳門特區政府納稅;因此澳資企業在橫琴發展,並不能“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一日行政長官賀一誠在宣讀特區政府二零二零年施政報告後到立法會回答立法議員們的提問時,表示:特區政府正與廣東省相關部門磋商在橫琴建設深度合作區,將向中央申請政策,希望澳企在橫琴的投資所創造的產值,可列入澳門GDP,且稅收可返回澳門,透過此方式與橫琴共享共贏。可見特區政府也認識到或承認存在著這一問題。
但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發展促進條例》中,有“第十六條廣東省與澳門特別行政區協商建立合作區收益共享機制。合作區實行一級財政管理,具體辦法由廣東省人民政府制定。合作區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扣除成本後由合作區與珠海市均等共享。合作區國民經濟統計指標數據納入珠海市統計”。因此目前“合作區收益共享機制”尚未建立,澳門方面如何從橫琴獲取投資收益還是不確定的事情。而“合作區國民經濟統計指標數據納入珠海市統計”,更是讓人感覺至少在統計數據上,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的發展難以體現出“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
中央政府推出“橫琴開發”和出台《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發展促進條例》《關於金融支持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的意見》這些文件的“初心”是要推進澳門的“經濟適度多元”。但在技術層面,仍有一些問題有待解決。而這些問題可能也提醒澳門社會各界,在這些問題尚未解決之前,澳門的“經濟適度多元”還是主要要靠澳門自己;只有在現在的澳門這塊土地上發展出來的“非博彩產業”,才真正能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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