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議員梁鴻細書面質詢當局指出,《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發展促進條例》(下稱《條例》)將於於3月1日起正式實施,《條例》涵蓋合作區治理體制、規劃建設及管理、促進產業發展、便利澳門居民生活就業、推動琴澳一體化、法治保障等;為推動合作區建設,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豐富“一國兩制”實踐,提供制度保障。
梁鴻細指,《條例》共分8章,共66條,涵蓋合作區治理體制、規劃建設及管理、促進產業發展、便利澳門居民生活就業、推動琴澳一體化、法治保障等;為推動合作區建設,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豐富“一國兩制”實踐,提供制度保障。其中第一章第五條明確,合作區將以“大膽創新、先行先試、自主探索,推進規則銜接、機制對接,打造具有中國特色、彰顯“一國兩制”優勢的區域開發示範。”特別建立容錯免責機制,鼓勵政策推行及嘗試,驅策合作區經濟民生高質量發展。第四章更重點為合作區產業發展,開設更多便利措施,諸如:可與澳門公共服務機構合作開展招商活動、支持合作區發展人才發展體制機制綜合改革試點,並在企業發展及吸納人才方面,實施“雙15%”稅收優惠等。
而《條例》聚焦合作區“四新”重點任務,指示發展方向,努力推動重點項目、重大項目展現新作為,為構建琴澳一體化發展格局實現新突破,提供法制依據;如何在粵澳共商共建共管共享的新體制下,務實高效推動各重點項目落地,發揮澳門所長,一步一腳印建設合作區,拓寬本澳居民生活就業的空間,實是特區政府當前要務之一。
為此,他提出以下質詢:《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明確了在橫琴重點發展的四大產業類別為:科技研發和高端製造產業、中醫藥等澳門品牌工業、文旅會展商貿產業,以及現代金融產業。請問落戶於橫琴的本澳新興四大產業,與本澳企業互聯互通的狀況,目前兩者之間的扶持作用如何體現?當局會否出台新的政策,以進一步便利澳資企業到合作區發展,如推出特別優惠措施予本澳中小企業,鼓勵其進駐合作區?
一. 《條例》為促進合作區發展,特別建立容錯免責機制,將有利於推動產業與市場的創新;除善用空間制度,於深合區孕育及發展本澳新興四大產業外,現階段當局會否以合作區為試點,推出其它創新項目規劃?為抓緊合作區發展契機,無論在政務政策或產業開拓方面,特區政府或粵澳兩地政府將有怎樣的創新部署?
二. 據了解,部分本澳居民對進入橫琴就業生活感到卻步,主要考慮是兩地薪酬水平差距問題;為持續完善便利澳門居民在合作區就業政策措施,支持澳門居民到合作區就業創業,鼓勵企業吸納澳門居民就業,去年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民生事務局起草了《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支持澳門居民就業若干措施的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提出在橫琴全職工作的澳門居民,三年內或可每月領取就業補貼,補貼金額最高可達每月一萬二千元[1]。請問目前相關政策推進工作如何?粵澳兩地政府會否針對相關薪酬顧慮問題,推出更多辦法方案,吸引澳門居民選擇到橫琴就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