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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行政程序法典》今起公開諮詢

2026年10月9日    即時資訊


修改《行政程序法典》今起進行公開諮詢

修改《 行政程序法典 》公開諮詢海報

【本報訊】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今(9)日舉行新聞發佈會,公佈於10月9日至11月9日期間就修改《行政程序法典》開展為期32日的公開諮詢,相關諮詢專頁亦於同日正式開通。新聞發佈會由法務局代局長吳子健主持。

吳子健代局長表示,為貫徹落實行政長官“奮發同行,持正革新”的施政理念,特區政府以良政善治為目標,堅持和完善行政主導,將深化公共行政改革列為重點工作,持續提升施政效能。為此,特區政府正有序推動重大法典的修訂工作。其中,《行政程序法典》是本澳規範及指導公共行政活動的重要法律,生效至今已接近二十七年,因此,有必要審視《行政程序法典》是否仍能與時並進,並配合澳門特區的發展。是次修法旨在進一步提升行政效率,加強對私人的保障,使特區施政更符合市民的期望。為此,特區政府率先對現行制度進行檢討及調整,並提出若干修訂建議,以及制定了諮詢文件,期望透過是次公開諮詢,廣泛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凝聚最大的社會共識。

是次修法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向:

一、行政現代化。加強公共行政當局與利害關係人的協作與聯繫;新增電子行政原則,支持政務電子化;優化公共行政當局運作,加強公共行政人員的責任擔當。

二、簡化程序。訂明程序上的行為須以最簡單且最能符合擬達致目的的方式為之,提升程序效率;簡化通知方式,使通知制度更清晰且更現代化;引入一套同時適用於書面及口頭聽證的通知規則,明晰利害關係人的權利;以及新增領導程序的負責人制度,使行政當局的運作更為有效及公正。

三、縮短期間或明確期間。縮短行政程序中當局作出行為的一般期間,以及明確規定現時法典尚未明確的行為期間,使行政當局的運作更快捷高效。

吳子健代局長強調,是次修法具有重大意義,是推進法律體系現代化、提升特區治理效能的重要舉措。期望透過修改《行政程序法典》,有序落實澳門“三五”規劃,打造現代化法治澳門,推進法律體系現代化,為“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築牢法治根基。

修改《行政程序法典》諮詢文件已上載至諮詢專頁(https://www.dsaj.gov.mo/cpa/cpaIntro_tc.aspx)、澳門特區政府入口網站政策諮詢專頁、一戶通平台及商社通平台,供市民查閱及下載。市民亦可在法務局、政務服務資訊中心、政府綜合服務中心及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索取諮詢文件。

諮詢期內將舉辦4場諮詢會,其中包括2場公眾諮詢會及2場專場諮詢會。公眾諮詢會將分別於10月17日下午3時、10月23日下午7時在公共行政大樓地庫一層演講廳舉行。歡迎有興趣的市民登入上述諮詢專頁或於辦公時間內致電2856 4225報名參加,每一場次於舉行前一日的中午12時截止報名。

同時,亦歡迎各界人士透過信函(郵寄或親臨至澳門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19樓法務局)、電話(2856 4225)、圖文傳真(2871 0445)、電郵(info@dsaj.gov.mo)、諮詢專頁(https://www.dsaj.gov.mo/cpa/cpaIntro_tc.aspx)、一戶通的手機應用程式和網站(https://www.mo.gov.mo)、商社通手機應用程式和網站(https://www.ab.gov.mo),就諮詢文件的內容提出意見及建議。提交書面意見及建議的市民,請在書面意見及建議的封面或開首處註明“關於修改《行政程序法典》的意見及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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