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團法律制度》討論會
【本報訊】澳門中華新青年協會日前舉辦“時事政策關注組”系列活動,會長梁倩文、理事長黃滋才與來自北京、天津、上海、浙江、江蘇、湖北、湖南、重慶、四川、福建、廣東及台灣等十二個地區的澳門學生社團代表,就《社團法律制度》展開交流,以助學生社團掌握立法方向,並結合實際運作經驗凝聚青年意見、提出建言。是次活動獲澳門基金會資助。
會長梁倩文表示,社團過往在社會治理方面發揮重要作用。隨着社會發展及社團數量增多,有必要整合和完善現時分散於多部法律的社團管理規定,以及確立主責部門,推動社團朝規範化、專業化的方向發展。新青協全力支持是次立法,相信未來新法落實後將構建更清晰、高效的制度框架,長遠引導社團健康發展,為社團持續在澳門社會經濟發展中發揮作用提供支持。
黃滋才歸納總結諮詢文本的修法建議。他指出,修法工作主要針對現行制度缺乏統一主管實體、政府對社團跨境聯繫及境外資助掌握資訊不充分、未能符合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要求、帶來國家及特區安全風險,以及“休眠社團”數量較多等問題展開。修法內容重點涵蓋統一監管與優化程序、明確發起人及機關負責人資格、加強對社團名稱及會址要求、完善社團組織架構、推動社團運作透明化與數位化、完善社團解散機制等多個核心板塊。
進入交流環節,學生代表先後分享自身在創立、營運及傳承上的經驗,以及實際遇到的困難。新青協副會長劉佐春、副理事長廖潤賢及副監事長黃宏威就社團創立及持續運作提出建議,期望澳生社團能夠進一步聯結畢業生脈絡,在符合新法要求的同時,亦夯實社團運作基礎,利好未來發展。副理事長陳皚臻、温詠儀及雷振宇亦建議澳生善用“商社通”,透過電子政務平台處理社團事務,減少行政和時間成本,便利社團正常運作。
梁倩文總結,澳生社團作為聯繫、團結及凝聚青年學生重要的橋樑,亦應把握是次立法契機,持續提升自身營運及服務能力。新青協將梳理是次交流所得意見,為政府立法工作提供青年意見參考。未來,新青協將一如既往積極配合特區政府法治建設工作,持續搭建青年交流平台,為青年成長搭建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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