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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開賢建議關於優化澳門可回收物區域協同處理機制以提升資源循環經濟效益

2026年3月9日    即時資訊


【本報訊】澳區全國人大常委高開賢向十四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提交的《關於優化澳門可回收物區域協同處理機制,以提升資源循環經濟效益的建議》中指出:澳門地區回收物因現行政策限制需經第三國中轉,增加成本且降低效益,建議建立區域協同處理機制,實現資源價值最大化。澳門作為國際旅遊城市,每年產生大量可回收資源。然而,當前澳門回收物處理面臨以下結構性困境:

1.            政策壁壘導致路徑迂回

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自2021年起內地全面禁止進口固體廢物。澳門作為特別行政區,其產生的回收物料(如廢紙、廢塑料等)在現行政策框架下需經嚴格監管,未經特殊安排無法直接進入內地循環利用體系。這導致澳門回收商只能將物料出口至越南等東南亞國家進行再處理,徒增運輸和時間成本。

2.            現行路徑價值損耗嚴重

經第三國中轉的貿易路徑使澳門回收物料的市場價值大幅降低。據業界反映,若能將澳門回收資源直接對接內地市場需求,不僅可減少中間環節損耗,更能因內地產業鏈完善的深加工能力而提升資源售價,實現“變廢為寶”的經濟效益。

3.            澳門本地處理能力有限

澳門土地資源極度緊缺,缺乏廢品在地資源化的深加工設施,難以支撐大規模的本地預處理產業。

4.            區域合作基礎已具雛形

值得注意的是,粵澳兩地已在環保領域建立常態化合作機制。2025年度粵澳環保合作專責小組會議正式成立了“無廢灣區”建設專項小組,標誌著雙方在固體廢物協同治理、資源循環利用領域的合作進入機制化新階段。澳門國際環保合作發展論壇及展覽(MIECF)也將於20263月舉辦,首設“零廢循環經濟展區”,聚焦廢物管理、資源回收等領域。這為深化區域資源協同提供了良好平臺。

為提升澳門回收資源的循環利用價值,促進區域綠色發展,建議如下:

1.            爭取政策通道,建立專項安排

懇請國家相關部門在嚴格執行“洋垃圾”禁止進口政策的前提下,充分考慮澳門作為國家特別行政區的特殊性,研究制定針對澳門可回收物的專項進口目錄或監管方案。在確保來源清晰、經過必要預處理的前提下,將澳門回收物視為“區域間資源調撥”進行管理,而非簡單歸類為“洋垃圾”。澳門作為中國的特別行政區,其資源回收利用完全可以在“一國兩制”框架下通過區域合作妥善解決,無需也不應引入第三國中轉。

2.            依託現有機制,深化粵澳合作

建議充分利用已成立的粵澳“無廢灣區”建設專項小組,將澳門回收物料進入內地循環利用納入年度合作計劃,推動相關規則銜接與機制對接。

3.            支持預處理能力建設

請求國家支持澳門在有限土地內建設符合內地進口標準的預處理設施,或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探索建設“綠色循環產業園”,實現“澳門回收+橫琴預處理+內地深加工”的產業鏈閉環。

4.            利用通關便利化措施

結合粵澳貨物“單一窗口”綜合服務平臺已實現“一單兩報”雙向通行的便利化基礎,探索建立回收物跨境流轉的專項申報通道,簡化通關流程。

若能打通澳門回收物直接進入內地循環利用的通道:

其一,可避免經第三地中轉造成的資源浪費和成本損耗,符合“雙碳”目標下的 綠色發展理念;

其二,內地市場需求大、產業鏈完善,澳門回收資源可實現價值最大化,真正提升循環經濟利潤空間;

其三,有助於澳門建設“低碳無廢城市”,深化粵港澳大灣區美麗中國先行區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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