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特區政府文化局主辦的“澳門戶外表演區預熱音樂會”,2024年12月28日舉行,音樂會吸引逾萬觀眾入場,整場演出氣氛喜慶歡樂。從演出的組織的組織、宣傳、交通的安排和觀眾的滿意度等來看,此次“澳門戶外表演區預熱音樂會”是一次成功的活動。特區政府為保證此次活動的成功舉辦,下了不少功夫。行政長官岑浩輝在12月26日親臨現場進行實地視察,了解活動的每一個細節,強調雖然相關部門和單位都已準備就緒,制訂好各種預案,但仍需持續細化,加強執行力,全力確保音樂會在安全、有序的環境下順利開展及完成,讓參與是次活動的居民和遊客獲得良好體驗。在行政長官的高度重視和特區政府多部門的協力合作下,此次“澳門戶外表演區預熱音樂會”取得了理想的的效果。
在特區政府將澳門打造成為“演藝之都”的戰略指引下,這幾年在澳舉辦的演藝活動越來越多。據特區統計暨普查局發布的數據,受惠於在澳舉辦的演藝活動的明顯增多,澳門包括表演藝術制作、文化展演經紀服務、表演藝術培訓及表演藝術場地營運等服務在內的“文化展演”領域,2023年總共實現了23.5億澳門元的收益,同比增長214.6%,經紀服務一項更是提高了6倍之多;澳門文化局在2024年6月公布的一份數據顯示,2023年澳門特區政府及民間企業舉辦的大型演出超過2000項,各項藝文活動總共超過一萬場次,參與人次接近2000萬,其中大型演唱會達到100萬人次,產生了約11億澳門元的票房經濟。多個大型具吸引力的演藝活動的在澳舉辦,不僅塑造著澳門“演藝之都”的形象,也在推動著澳門的“演藝經濟”。
但受制於一些因素,澳門缺少大型演出場地,使得一些非常吸引觀眾的演出難以在澳舉辦。有鑒於此,2024年6月17日澳門文化局發布新聞稿,透露:“為配合澳門‘1+4’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策略,促進社會可持續和高品質發展,打造澳門作為‘演藝之都’,特區政府經充分評估,選址路氹一片面積達九萬四千平方米的國有土地,臨時用作‘澳門戶外表演區’,表演區位於機場大馬路及網球路交界、場地北迎網球路、東北面為機場大馬路,預計容納觀眾人數約為五萬人,有關表演區的建設,將為未來本澳舉辦大型戶外演出活動創設優良條件,吸引國際級水準的演出落戶澳門”。特區政府建造“澳門戶外表演區”,顯示對於某些特大型演藝活動,缺少企業參與,特區政府只能“親自下場”,來從事這種特大型演藝活動的策劃、組織、經營。
政府參與特大型演藝活動的策劃、組織、經營,似乎有悖一些經濟理論的常識。但在澳門,這種情況也有合理之處。因為“如果政府不做,沒有人來做”,那樣特大型演藝活動就難以在澳舉辦,澳門的“演藝經濟”就難以持續推進。所以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說,特區政府是被“逼上梁山”建造“澳門戶外表演區”來進行特大型演藝活動的策劃、組織、經營。
當然既然特區政府被“逼上梁山”建造“澳門戶外表演區”來進行特大型演藝活動的策劃、組織、經營,就應該努力將這種“特大型演藝活動的策劃、組織、經營”作好,爭取能夠取得更好的綜合效益。上月10日發布的《特區公報》上刊登了社會文化司司長在上月5日做出的批示,核准“使用澳門戶外表演區的收費表”。該收費表規定:使用戶外表演區依據每日每場演出最高觀眾人數計算;若在3萬人以下,演出當日收費35萬元、排練或搭建日收費17.5萬元;若在3萬人或以上,演出當日收費50萬元、排練或搭建日收費25萬元;倘同一機構於同一日舉辦多於一場演出活動,則按最高觀衆入場人數的一場作收費;在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澳門戶外表演區的試營運期間,使用該表演區的收費按規定金額的75%計算。其實“價格”是企業經營中最常用和最靈活的因素之一,將“使用澳門戶外表演區的收費”完全固定化,可能也是“自縛手腳”,不利於在市場中與對手進行競爭。還有“澳門戶外表演區”也可以用於舉辦一些大型展覽,對举办展覽適當降低收費,既可以支持澳門會展業發展,也可以提高戶外表演區的使用率。
總之“澳門戶外表演區預熱音樂會”的成功舉辦顯示特區政府具備特大型演藝活動的策劃、組織能力。今後可能需要多琢磨一些“經營之道”,盡量將“澳門戶外表演區”經營得更好,讓“澳門戶外表演區”能夠給澳門帶來更大的綜合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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