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21日在由澳門大學、澳門特區政府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局聯合主辦,澳門大學社會科學學院承辦的“澳門特色‘一國兩制’:回顧與展望論壇”開幕儀式上,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局局長張作文在致詞中認為: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應以更解放的思想、更創新的思維、更開放的胸襟,更博大的格局,勇於擔當,積極作為,進一步破解經濟社會發展中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將澳門特區各項建設事業繼續向前推進,包括處理好“一國”與“兩制”之間的關係,堅定不移、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堅決維護中央全面管治權,正確有效行使高度自治權;處理好“一元”與“多元”之間的關係,在做優做精做強“一元”產業的同時,鍥而不捨、更大作為培育和發展“多元”產業;處理好“守正”與“創新”之間的關係,在保持優良傳統、鞏固現有優勢的同時,持續推動創新和變革,不斷培育和創建新的優勢,擦亮國際大都市“金名片”;處理好“保護”與“開放”之間的關係,切實保障保護居民權益的同時,以更開放的胸懷和政策,積極主動引進資金、技術和人才,為特區發展源源不斷地注入活水活力;處理好“有效市場”與“有為政府”之間的關係,充分發揮市場作用的同時,更好、更大作為發揮政府的作用;處理好“融入國家發展”與“保持澳門特色”之間的關係,切實貫徹落實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有關澳門的部署,積極打造國際高端人才集聚高地,積極主動參與粵港澳大灣區合作、“一帶一路”建設,在國家對外開放中更好發揮作用。
特區成立以來,澳門一直被公認為“落實‘一國兩制’的典範”,在落實“一國兩制”方面始終有很好的表現。但這並不意味著澳門在落實“一國兩制”方面,已不存在進一步提升的空間。實際上,這次張作文所說的處理好“一國”與“兩制”之間的關係,處理好“一元”與“多元”之間的關係,處理好“守正”與“創新”之間的關係,處理好“保護”與“開放”之間的關係,處理好“有效市場”與“有為政府”之間的關係,處理好“融入國家發展”與“保持澳門特色” 之間的關係,既是對當前澳門在落實“一國兩制”方面所需要進行的工作的總結,也隱含有當前澳門尚未能完全處理好這“六大關係”的含義。
而澳門會展業的情況與此類似。目前澳門會展業的發展也取得了較為顯著的成績並得到了普遍的肯定或好評。例如今年3月7至8日“2024年國際展覽業協會亞太區會議”在澳舉辦後,國際展覽業協會高層管理團隊就對澳門的會展統籌和項目設施給予了高度評價;再如澳門繼2023年獲選為“最佳亞洲會議城市”之後,今年繼續憑藉與國際標準接軌且不斷提升的會展軟硬設施及辦展能力,蟬聯了這一獎項,成為2024年“最佳亞洲會議城市”。但這些也並不意味著澳門會展業已不存在進一步提升的空間。類似張作文所指出的“處理好六大關係”,目前澳門會展業可能也需要處理好這樣“六大關係”:
一是也需要處理好“有效市場”與“有為政府”之間的關係。澳門會展業如果缺乏了政府的引導和扶持,很難獲得較為理想的發展;但政府引導和扶持過度,又可能會抑制市場作用的發揮,不利於澳門會展業的長遠發展。
二是也需要處理好“融入國家發展”與“保持澳門特色”之間的關係。澳門會展業如果不能“保持澳門特色”,很難能在激烈的國際競爭中佔據一席之地;但如果過度“保持澳門特色”,又可能會妨礙澳門會展業參與粵港澳大灣區合作和“一帶一路”建設,不能在國家的對外開放中更好地發揮作用。
三是需要處理好“贏利性”與“帶動性”之間的關係。會展業作為一項產業,本身既有成本也有收入,自身也應該追求贏利,不追求贏利並不合理;但會展業所具備的“帶動性”,又使得會展業的價值不是主要體現在其自身的贏利上,而是更多地體現在其對其它產業所產生的“帶動性”上,這樣如過度強調會展業自身贏利,又會使得會展業難以實現對其它多個產業的“帶動性”。
四是需要處理好“會議”與“展覽”的關係。會議業和展覽業都是會展業的主要組成部分,但究竟是“會議業更適合澳門”?還是“展覽業更適合澳門”?或是“會議業和展覽業適合澳門的程度相當”?在目前可能仍是一個有待分析的問題。本澳曾有一段時間實行過“會議為先”的會展業發展策略,但目前是否仍在實行這一策略?或是已有所調整?澳門會展業今後宜“會議為先”?還是“展覽為先”?或是“兩者不分先後”?可能需要進行進一步的分析和明晰。
五是需要處理好“專業觀眾”與“普通觀眾”的關係。專業性的會展活動,主要是在特定的專業領域裡的交流或展示,因此對多數會展活動而言,專業觀眾的作用和價值遠超普通觀眾。但澳門會展業“兩頭在外”,過度重視“專業觀眾”有可能會使得在澳舉辦的會展活動“人氣不足”,從而降低澳門會展業對其它產業的“帶動性”;而如果過度重視“普通觀眾”,雖然有助於提升在澳舉辦的會展活動的“人氣”,但又有可能會“喧賓奪主”,妨礙了在澳舉辦的專業會展活動在各自相應專業領域裡的交流和展示。
六是需要處理好“澳門會展業”與“橫琴會展業”之間的關係。“澳琴一體化”至少在目前尚未實現,澳門與橫琴還是有差異的。尤其是2023年1月9日廣東省第13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48次會議通過的《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發展促進條例》中的“第十六條”中的“合作區國民經濟統計指標數據納入珠海市統計”,使得目前在橫琴舉辦的會展活動,不能表現為澳門會展業的發展和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的推進。如果過度重視在澳舉辦會展活動,不利於澳門會展業參與粵港澳大灣區合作;而如果過度重視在橫琴舉辦會展活動,則可能是澳門方面付出了一定資源但不能推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
想要處理好以上“六大關係”並不容易,甚至很可能是非常困難的事情。但處理不好以上“六大關係”,這“六大關係”遲早會制約澳門會展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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