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澳門特區政府的“換屆年”。根據現行《澳門基本法》中的“附件一 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的規定,在今年12月20日上任的第六屆澳門行政長官是由400位第六屆澳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選舉產生的。因此本月11日進行的“第六屆澳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選舉”是澳門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當日多位人士在當選“第六屆澳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後,表達了自己對未來的第六屆行政長官和第六屆特區政府的期待。
有委員希望新一屆政府能夠提高行政效率,多關注民生。有委員希望新一屆政府加大專業人士的生涯發展工作,以及在大灣區專業配對、專業認可、互認等工作,為澳門專業人士提供更大的平台發展。有委員認為澳門發展大健康應平衡公營、私營發展,特別要鼓勵私營醫療參與大健康產業發展,期望政策上應有傾斜及扶持,關鍵是不合時宜的法律法規在必要時需要修改。有委員希望新一屆政府對中小企多加協助支援。有委員期許新屆政府在經濟適度多元上發力,以及進一步推動經濟復甦。有委員希望新一屆特區政府能更好協助企業升級轉型,透過消費刺激措施助企業營商。有委員希望新一屆政府更好助力和支持工商界、年輕人尋求更多發展機會。有委員期望新一屆行政長官能夠帶領澳門不斷進步,特別是刺激經濟,推動澳門更好融入灣區。有委員希望行政長官能為澳門大眾謀福利,並為工商界創造更好營商環境,尤為關注中小微企營商,冀新屆政府能推出新措施、新元素促進居民留澳消費。有委員期望新任行政長官在發展經濟時,提升僱員獲得感,並促進總體勞動權益與時俱進,更好發揮勞資政三方相互配合。有委員期望新任行政長官廣泛收集各界意見,持續完善房屋制度、交通規劃及改善民生,大力發展經濟,提升居民幸福感。有委員期望新任行政長官持續因應不同社會需求,構建和優化親子配套設施,並優化生育政策,鼓勵居民生育,為職場婦女提供更多向上流動的措施。有委員希望新一屆政府多關注澳門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發展,出台更多擦亮澳門“東亞文化之都”金名片的具體舉措。有委員希望新一屆政府積極有為,推動文化界百花齊放,不同項目均能展現最好一面。有委員期望今後特區政府持續發揮主導作用,加強投入青年文化工作,增強青年一代文化自信,同時善用“一基地”定位和文化產業發展契機,創造有利青年投身產業發展的環境,以及培養青年文化人才。有委員期許新屆特首有新擔當、新作為,帶領澳門向前發展。有委員希望新一屆特首多關注本澳少子化情況,考慮推出特別政策,進一步提升教師質素、保障教師團隊穩定性等,以促進澳門教育發展。有委員期待新一屆政府在政策措施中,惠及社團與各宗教,和諧共生,為民生福祉作出應有責任及貢獻。有委員希望政府完善公共房屋政策,民能安居,方能樂業,繼而修身齊家,促進社會和諧進步。有委員期望新屆政府在現屆政府良好基礎上,加強推進產業多元發展,促進經濟穩健,用好用足各項中央惠澳政策。有委員希望新一屆政府持續優化社會服務。有委員期望新一任特首政綱多著墨支持社服發展,促進社區和諧穩定發展,引領澳門居民融入灣區。有委員希望下屆政府增加體育場地及設施,為澳門居民創造更多體育空間。有委員期望透過體育界與政府共同努力,推動體育事業發展,發揮澳門“一中心、一平台、一基地”的作用,透過體育旅遊拉動社區經濟,向國際展現“一國兩制”成功實踐的成就
這些委員對澳門發展表現出了高度責任感,積極為特區政府工作獻計獻策,是值得肯定的。但從以上所表達的內容來看,可能其中多數還都是一些“方向性的意見”,較少有“措施性的建議”。“方向性的意見”是指只指出一個大致的方向,要求政府工作能夠推動澳門相應領域向那個方向發展;而“措施性的建議”則是對政府工作提出具體包括“做什麼,為什麼要做,何時做,怎麼做,誰來做,做到何種程度”等內容的建議。因為在“發展方向”上,每一屆特區政府與澳門相關業界的目標很可能都是一致的。例如對於“希望新一屆政府提高行政效率,多關注民生”,其實哪一屆特區政府不想“提高行政效率,多關注民生”?只是可能在如何才能真正“提高行政效率,多關注民生”方面,特區政府與相關業界的認知有所不同。所以表示“希望新一屆政府提高行政效率,多關注民生”,不如具體指出對“提高行政效率,多關注民生”,政府具體應該“做什麼,為什麼要做,何時做,怎麼做,誰來做,做到何種程度”等。
當然11日的重點是選舉,而不是選委們對新一屆特區政府的期待。而且當時當選的選委們對自己對未來特區政府工作應提出哪些意見可能也未做好準備,因此他們當時只能表達一些“方向性的意見”。這種情況應當給予理解。但就本澳平時的情況而言,從立法議員到業界代表再到普通民眾,在對特區政府工作發表看法時,都多見“方向性的意見”,少見“措施性的建議”。而“方向性的意見”對改進政府工作缺乏實際意義。所以今後本澳各界在對特區政府的工作發表看法時,宜“少說‘方向性意見’,多提‘措施性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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