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國家出入境管理局今(1)日公佈關於實施便利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來往內地政策措施的公告。其中,自2024年7月10日起,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非中國籍人員簽發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非中國籍)。
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非中國籍人員,因投資、探親、旅遊、商務、研討、交流等短期入境事由來往內地,可以向國家出入境管理局委託的澳門中國旅行社遞交辦理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非中國籍)的申請。經出入境管理機構批准簽發的通行證有效期5年,持證人可以在證件有效期內多次來往內地,每次停留不超過90日。
招商投資促進局衷心感謝中央這項惠澳政策,並在新政策公佈後隨即與在澳的外國企業商會負責人、外資企業代表等進行了溝通。相關外企代表認為這項重要舉措,為企業到內地發展,提供更良好的環境和有利條件。
新政策進一步推動內地與澳門間人員的廣泛交流交往,便利商貿投資,支持澳門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招商投資促進局預期可推動更多國際投資者與澳門企業合作,把國際資金、人才、技術等要素帶來澳門,並進入中國內地市場。同時,可更加推動區域經濟的協同發展,進一步建立互利共贏的區域合作關系,為澳門企業打開更大市場。
於同日投入運作的招商投資促進局,將全力發揮招商引資的職能。致力發揮澳門與內地之間經濟合作的橋樑,為企業的投資者提供全方位服務,協助企業把握及開拓商機。
此外,繼續透過舉辦及參與國際會議、展覽和商務活動,加強與葡語國家等經貿聯繫等,發揮澳門聯動國際的優勢,推動澳門與大灣區其他城市的合作,以澳門自身的優勢深入參與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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