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於2020年5月26日起生效的第8/2020號《修改第7/2008號法律〈勞動關係法〉》,將產假由56日調升至70日,並就產假報酬設置了為期三年的過渡規定,透過向合資格的本地女性僱員發放上限為14日基本報酬的產假報酬補貼,以保障她們在產假期間的收入,同時讓僱主逐步適應調升產假日數所帶來的經濟支出。
有關過渡期已於2023年5月25日屆滿,特區政府亦依法對“產假報酬補貼措施”(下稱補貼措施)進行了檢討。數據顯示,獲批補貼的本地女性僱員共1,360人,佔同期在澳分娩成為母親的本地僱員總數僅16.7%,批出補貼金額約1,430萬澳門元;獲批補貼的申請人來自567個僱主實體,當中超過八成屬中小企(465個),涉及的申請人共713人,佔總申請人數52.4%。同期,勞工事務局處理涉及產假事項的勞資糾紛中,僅有2項次需送法院處理。
上述數據反映補貼措施對中小企提供了合時的財政支援,且在過渡期內分娩的本地女性僱員的僱主,大部分已履行支付70日有薪產假報酬的責任,故相關法律過渡已順利完成。
然而,為體現特區政府重視對女性僱員的勞動權益的保障,並體恤中小企的經營情況,以及積極回應社會訴求,特區政府擬推出新一輪臨時性的“產假報酬補貼計劃”,讓合資格的中小企可向特區政府申領產假報酬補貼。
政府代表今在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全體會議向勞資雙方介紹產假報酬補貼措施的檢討情況,以及新一輪臨時性的“產假報酬補貼計劃”的內容,以聽取勞資雙方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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