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為增加就業崗位,促進本澳待業居民就業,特區政府制定了第22/2022號行政法規《疫情期間鼓勵僱主聘用本地待業居民的臨時性補助計劃》(下稱“補助計劃”),為僱主聘用待業居民創造有利條件。
補助計劃生效後,特區政府一直檢視相關增聘及申請狀況,基於需持續保障本澳就業市場穩定,並繼續鼓勵僱主增聘待業居民,為此,特區政府已透過第171/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將補助計劃的增聘及申請期間各延長6個月至明(2023)年初,並由即日(9月1日)起生效。
按照上述行政長官批示,補助計劃增聘本地僱員的特定期間,延長至2023年2月28日;僱主實體提出申請補助計劃的期間,延長至2023年3月31日。至於補助計劃計算原有本地僱員數目的指定日期,則維持為2022年5月31日。
有意申請補助計劃的僱主實體,可繼續透過線上或線下方式向勞工事務局提出申請。線上申請須透過僱主的實體“一戶通”帳號(適用於公司、自然人商業企業主)或個人“一戶通”(適用於自由或專門職業者)帳號,登入勞工局的補助計劃申請系統(https://www5.dsal.gov.mo/empallowplan),填寫申請資料及上載申請文件電子檔;線下申請則可親臨勞工局先進廣場辦事處遞交。
如欲了解有關補助計劃的申請或相關規定事宜,可瀏覽勞工局相關專題網頁https://www.dsal.gov.mo/zh_tw/standard/employment_incentive_subsidy.html,或致電熱線28231234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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