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二〇一九年之前」出版報紙 及 實時發佈之即時資訊
 
 
行政長官批示修改非澳門居民入境防疫措施

2022年8月31日    即時資訊


【本報訊】《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830公佈第166 /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自二零二二年九月一日零時起,中國內地、香港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居民,以及因應人員往來的實際需要,經衛生當局評估疫情風險後指定的其他國家或地區的非本地居民,在遵守衛生當局訂定的入境條件的前提下,方可進入澳門特別行政區。該批示將廢止現行的第64/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根據該批示,入境前曾到過中國以外的國家或地區的中國內地、香港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居民,在遵守衛生當局訂定的入境條件的前提下,可由中國內地、香港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入境,亦可由中國以外的國家或地區直接入境。

中國以外的國家或地區的非本地居民的入境安排,則因應人員往來的實際需要和評估疫情風險後,由衛生當局作出相應的公佈。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強調,非本地居民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入境或由中國以外的國家或地區入境,須在登機、登車或登船時及在入境時出示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尚須持有澳門的醫學觀察酒店預訂確認書、醫學觀察期間常規核酸檢測預約憑條,並在入境後接受至少7天的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和3天自我健康管理。為此,應留意所持證件在入境後可逗留的期間是否足夠完成有關防疫要求,若不足夠,可被拒絕登機、登車或登船及被拒絕入境。

 


 
<<上一篇    下一篇>>     << 返回即時資訊
 

 

新聞出版局登記編號 336號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承認之法律有效刊物

第一版
第二版 第三版 第四版
2022年12月29日 第763期 共4版
 



澳門會展經濟報  版權所有  未經同意  不得轉載

Copyright © 2010 macaucee.com.mo,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600E第一國際商業中心1005室 

Add︰No. 600E, AV. Dr. Rodrigo Rodrigues, Edif. First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Center. Room 1005, Macao

   電話 Tel︰8532870 5239        傳真 Fax︰8532870 5548       Email︰macaucee@yahoo.com.hk

web site traffic statist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