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今(16)日一連兩日與政府代表審議《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業務制度》法案的新工作文本。二常會主席陳澤武表示,休會期間雙方顧問團將就法案的行文、技術進行調整,以更清楚地表達立法原意。計劃11月中能通過法案上全體大會進行表決。他又引述政府表示,被科處的實體不能因為被判附加刑,或被法院命令解散而與僱員終止合約,倘若終止合同則視為僱主以不合理理由解僱。
陳澤武形容今日的討論暢順。他表示,委員會與政府代表完成了現階段的最後一次細則性審議,休會期間雙方顧問團將就法案的行文、技術進行調整,以更清楚地表達立法原意。希望復會後會有新的工作文本,計劃11月中能通過法案上全體大會進行表決。
新文本第五十五條“勞動關係”建議,勞動關係如因有關實體被科處命令解散;或被科處附加刑;或其中一個行政處罰的附加刑的話,倘若終止合同則視為僱主以不合理理由解僱。政府解釋,被科處的實體不能因為被判附加刑,或被法院命令解散而與僱員終止合約。
新文本第四十條中的“保存措施”中提及到“命令防範性停業”問題,政府表示會增加至新文本的第五十五條中。倘實體被經財司司長命令防範性停業而與僱員終止勞動合約,僱主需以不合理理由解除勞動合同。
委員會用了很多時間討論新文本第四十五條“附加刑”的第五款。第五款建議,公開有罪裁判,為此須以摘錄方式連續十日在澳門特別行政區一份中文報章及一份葡文報章內刊登該裁判,以及在從事業務的場所以公眾能看清楚看到的方式張貼以中、葡文書寫的告示公開該裁判,張貼期不少於十五日;公開有罪裁判的費用由被判罪者負擔。
委員會關注,不同法律的張貼附加刑,例如樓宇、防火等,可在大廈的入口張貼,但娛樂場有多個入口,某些承批公司有多個娛樂場,如何能做好張貼工作。政府表示,會再作考慮,又指判處張貼的數量權力屬於法官。法案列明“公眾能看清楚看到的方式”可由法官裁量。委員會希望政府能完善有關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