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今(15)日與政府代表繼續審議《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業務制度》法案的新工作文本。二常會主席陳澤武會後表示,今日主要討論法案的操作、執行問題。新文本建議不法接受存款罪同樣適用於承批公司,希望藉此杜絕賭廳非法集資等問題。博監局每年度會批出每間承批公司可與多少間博彩中介簽訂合同的數目上限
新文本建議“不法接受存款”同樣適用於承批公司。陳澤武解釋指,因為理論上承批公司同樣屬於監管實體,修法是希望杜絕賭廳非法集資等問題。
舊文本在“不法接受存款”方面建議,博彩中介、管理公司、合作人或任何人,以承批人、博彩中介、管理公司或合作人的名義,意圖為該等實體獲得與幸運博彩或其經營相關的利益,而直接或透過第三人要求、招攬或接受他人,以任何方式提供的現金、籌碼或其他款項的存款,將觸犯不法接受存款罪。倘其他法律沒有科處更重刑罰,則處二至五年徒刑。
博彩中介的數目方面,政府介紹新條款指,博監局每年度會批出每間承批公司可與多少間博彩中介簽訂合同的數目上限,批出的準則需考慮以下因素:1.澳門博彩業的整體發展;2.博彩中介業的規模,即有多少人參與營運;3.承批公司整體經營的狀況,陳澤武解釋指,承批公司大,批出的數目可能多一點。
新文本建議,博彩中介合同的核准和內容修改均屬經財司司長權限。委員會對此表示讚成。另外,管理公司許可和合同的核准須由行政長官批准,但如果管理公司變更與第二間承批公司合作,變更須經行政長官批准;但本身內容的修改屬經財司權限。管理公司只能為一家承批公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