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今(11)日舉行全體會議,討論及表決《人才引進法律制度》法案。18位議員先後發表意見進行討論,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表示,吸引人才來澳,有利於他們的研發成果在澳門生產、註冊、銷售,形成一個很好的產業鏈,但人才要成為澳門永久居民仍然需要符合在澳居住滿7年的條件。而續期居留許可時若不符合當初的條件,政府亦設有退場機制。
歐陽瑜表示,近年來政府為了經濟適度多元做了很多功夫。例如為了大健康產業,通過了中藥藥事法律制度,有了相關制度,可以吸引中藥註冊來澳門生產,從而產生好的產業,因此,可以吸引更多人才回流、落戶澳門。吸引人才來澳,有利於他們的研發成果在澳門生產、註冊、銷售,形成一個很好的產業鏈,澳門需要高端人才支持整個產業鏈。
歐陽瑜續指,雖然法案建議“高端人才”及“優秀人才”的居留許可續期不取決於有關人才是否在澳通常居住,但當他們需要申請澳門永久居民身份證或成為澳門永久性居民時,仍然需要符合在澳居住滿7年的條件。而續期居留許可時若不符合當初的條件,政府亦設有退場機制。
多位議員關注透明度問題。歐陽瑜回應時表示,政府會先確立評審準則並對外公布。令申請人事先知道自己符合哪些準則和規定,同時亦設立計分表格讓申請人自己計分,確保自己是否進入門檻,有關計分表或準則全部公開,從而形成外部對機制的監管。政府會公佈人才審批數目、相關產業範疇、學歷等資料。但由於私隱問題,較難完全公開申請者的個人資料等。
多位議員亦關注為何要同時設立“人才發展委員會”和“人才引進評審委員會”。歐陽瑜指,兩個委員會分工明確,一個委員會負責分析和研究,另一個委員會負責向行政長官提出哪些人才符合建議。兩個委員會有互相制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