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下稱應變協調中心)表示,長者及免疫力抑制人士一旦感染新冠病毒,出現重症、住院、甚至死亡的風險較一般人士高很多。在本澳近期的疫情亦出現6名長者感染新冠病毒後死亡個案。根據鄰近地區早前出現的疫情資料分析,死亡個案主要為長者,未接種疫苗者出現死亡的風險分別是已接種1劑、2劑和3劑疫苗者的3至6倍、17至18倍、53至75倍,當中充分說明接種疫苗加強劑對長者的保護作用非常顯著。另外,世界衛生組織(WHO) 最近的資料顯示,在接種第2次加強劑後,能有效提升抗體水平和降低突破性感染,增加對預防重症或死亡的效用。
經考慮新冠疫苗在第1次加強接種後,出現隨著時間免疫力下降的證據,導致突破性感染,為減低本澳再出現大規模疫情及相關重症或死亡出現的風險,應變協調中心建議新冠病毒高風險人士應儘快接種第2次加強劑,為加快對高危人士的保護,衛生局調整有關人士的第1次及第2次加強劑接種間距,統一縮短至前一劑接種的3個月後(不少於12周)可以接種;其他18歲或以上非高風險人士亦可選擇接種第2次加強劑。衛生局將於8月4日早上10時起開放有關人士預約新冠疫苗第2次加強劑接種,最早可於8月5日起進行接種。
上述第2次加強劑或第4劑(指初種系列為2劑者)的適用人群,及縮短高風險人士第1次及第2次加強劑接種間隔,詳述如下:
高風險人士包括60歲或以上人士、12歲或以上的中度或重度免疫抑制人士、18歲至59歲在安老或復康院舍居住的人士;
完成新冠疫苗初種系列後第1次加強劑的接種間隔,由6個月縮短至3個月,即建議初種滿3個月(不少於12周)後儘快接種第1次加強劑;
已完成第1次加強劑者,建議滿3個月(不少於12周)後接種第2次加強劑。
其中,中度或重度免疫抑制人士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情況:正在接受積極的癌症治療(如癌症、化學治療或放射治療);接受器官移植,正在服用免疫抑制藥物;接受過幹細胞移植不足2年或仍在服用免疫抑制藥物;中度或重度原發性免疫缺陷(如DiGeorge綜合徵、Wiskott-Aldrich綜合徵);晚期或未經治療的HIV感染;使用高劑量皮質類固醇或其他可能抑制免疫反應的藥物積極治療;或經由醫生評估。
而對於其他18歲至59歲非高風險人士,則可選擇在完成第1次加強劑滿6個月(不少於24周)後接種第2次加強劑。
同時,建議優先選擇mRNA疫苗作為第1次及第2次加強劑,特別是已完成滅活疫苗初種系列的人士,以mRNA疫苗作為加強劑的序貫接種(溝針)可以獲得較佳的保護效果。
最後,應變協調中心強烈呼籲長者及免疫力抑制人士儘快接種新冠疫苗加強劑,以降低感染病毒後,出現重症、住院、甚至死亡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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