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行政會完成討論《減輕因2022年疫情對企業造成負面影響的銀行貸款利息補貼計劃》行政法規草案。行政法規的內容包括,企業主最多可獲利息補貼的貸款金額上限為澳門元500萬元,利息補貼期間最長為兩年。行政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經科局局長戴建業表示,今次再推臨時措施,針對銀行借貸方面,容許“還息不還本”之下,再加以利息方面的支援,減輕利息負擔。
行政會發言人張永春表示,特區政府透過給予利息補貼,對有需要向銀行融資的企業提供援助,鼓勵銀行為該等企業提供融資便利,讓企業渡過最困難的時間,提振企業繼續經營的信心。
行政法規的主要內容如下:
一、利息補貼的對象為屬澳門特區居民的自然人商業企業主,或由澳門特區居民持有超過50%的出資的法人商業企業主;同時,貸款須由獲許可在澳門特區經營的銀行進行;
二、企業主最多可獲利息補貼的貸款金額上限為澳門元500萬元,利息補貼期間最長為兩年。補貼利息計算方面,不論貸款類型,均按各期實際尚欠的本金以年補貼率上限4%計算補貼金額,但不得超過受益人實際支付的利息金額;
三、如受惠企業主將貸款用於非業務範圍,又或不再經營商業企業等,利息補貼將被取消,並須返還不當收取的補貼款項。
“還息不還本”再加利息支援
疫情多年,不少中小企業反映自己已經負債累累,還款能力出現問題的情況下,或會導致更多壞賬出現。戴建業表示,當局一直有留意本澳中小企業的財政狀況,特區政府亦採取了一系列財務措施減輕中小企業的財務負擔,包括由政府派款給中小企,過去兩年亦推出了還款減免,以最低的還款額度維持經營,以減輕還款壓力。
在此基礎上,今次再支持企業應對疫情帶來的負擔。為此,當局配合銀行推出“還息不還本”政策,今次再推臨時措施,針對銀行借貸方面,容許“還息不還本”之下,再加以利息方面的支援,減輕利息負擔。與銀行提供的支援相配合。過去兩年當局給中小企業發放的抗疫貸款,雖然有小部分拖欠情況,但暫時影響不算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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