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票續期須於下月3日或之前繳費
【那你先】為減少疫情期間的人員流動,公共停車場早前採取了臨時允許車輛停泊超過連續八日,以及順延7月份月票繳費期限一個月的臨時措施,相關措施即將期滿結束。交通事務局提醒,由8月1日零時起,公共停車場恢復按照《公共泊車服務規章》規定,泊車的期間上限為連續八日,持有月票或事先與營運實體以書面另訂協議者除外。上述臨時措施期間停泊超過八日之車輛,不會被處罰,但離場時需繳清停泊費用。
而公共停車場月票使用者如擬於下個月續以月票方式使用停車場,最遲需於8月3日或之前在收費處繳付該月份費用;倘受疫情影響未繳7月份續期費用者,亦需於上述期限前補交。
新聞出版局登記編號 336號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承認之法律有效刊物
澳門會展經濟報 版權所有 未經同意 不得轉載
Copyright © 2010 macaucee.com.mo,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600E第一國際商業中心1005室
Add︰No. 600E, AV. Dr. Rodrigo Rodrigues, Edif. First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Center. Room 1005, Macao
電話 Tel︰(853)2870 5239 傳真 Fax︰(853)2870 5548 Email︰macaucee@yahoo.com.hk